兴安葡萄地标登记
GI广西桂林市综合评分 85

兴安葡萄

兴安葡萄巨峰品种果穗长圆锥形,果穂紧凑。果粒园球形,果皮紫红色~紫黑色,果皮中厚,果皮与果肉易分离,果肉黄绿色,肉软滑,甜,风味浓,有香味,果粉中厚。温克果穗圆锥形,果粒椭园形,果粒着生密度中等,果皮中厚,果皮紫红色,果皮与果肉较易分离,皮稍韧,果肉淡黄绿色,肉脆,清甜,果粉厚。

编号 SINOGI06485 · 果品 / 葡萄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官方来源已核验
法定产区

兴安县溶江镇、严关缜、兴安镇、湘漓镇、界首镇、漠川乡、崔家乡、白石乡、华江乡、高尚镇等十个乡镇,乡、镇所属117个行政村和社区。

登记凭证
PGI 产品
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
AGI02102
数据编号
SINOGI06485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当前条目暂无结构化理化指标,可继续查看质量技术要求全文。

查看官方公告下载公告 PDF

味探中国用于初步核对。购买和溯源时,以原始官方公告为最终依据。

产地范围

兴安县溶江镇、严关缜、兴安镇、湘漓镇、界首镇、漠川乡、崔家乡、白石乡、华江乡、高尚镇等十个乡镇,乡、镇所属117个行政村和社区。

品质特征

兴安葡萄巨峰品种果穗长圆锥形,果穂紧凑。果粒园球形,果皮紫红色~紫黑色,果皮中厚,果皮与果肉易分离,果肉黄绿色,肉软滑,甜,风味浓,有香味,果粉中厚。温克果穗圆锥形,果粒椭园形,果粒着生密度中等,果皮中厚,果皮紫红色,果皮与果肉较易分离,皮稍韧,果肉淡黄绿色,肉脆,清甜,果粉厚。

注册登记信息

PGI 产品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AGI02102

官方文档

共 1 份 · 点击标题展开全文

兴安葡萄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兴安葡萄。 二、申请人 兴安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 三、产地范围 溶江镇、严关镇、兴安镇、湘漓镇、界首镇、漠川乡、崔家乡、白石乡、华江乡、高尚镇等十个乡镇,乡、镇所属117个行政村和社区。地理坐标:东经110°14′~110°56′,北纬25°18′~26°55′。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巨峰、温克,适宜当地种植的主栽品种。 (二)立地条件 土壤疏松、土层深厚、通透性能好、保肥保水性能好的冲积土、砾石土、红壤土等,土壤pH值5.5~6.5。有灌溉渠道、靠近河边、有地下水位的地域。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繁育。选择二级以上的嫁接苗或自根苗种植。 2. 定植时间。应在土温达到10℃以上2月中下旬种植。 3. 种植密度。根据水肥条件差异,种植规格行距2.5m,株距1.5m每667m2栽170~200株左右。 4. 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水肥一体化技术,施肥浓度不能低于300倍。当幼苗长至7~8片叶,应薄肥勤施,秋施基肥,亩施农家肥2000kg,沟施。 5. 土壤管理。苗木种植后,安装滴灌和地膜覆盖,防止杂草丛生。秋季结合施基肥用旋耕机耕耙厢面的一边,然后把厢面整平和疏通排水沟。 6. 整形修枝。苗旁插一根竹竿,留强壮一个新梢并及时引缚,通过剪梢、抹牙定梢、摘梢等方式修整,并在1月中下旬进行冬剪,采用短中枝结合修剪方法来修枝。 (四)采收 浆果充分成熟后,巨峰的果皮为紫红至紫黑色、温克的为紫红色时采收。采收时间应在上午10点前。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巨峰。果穗长圆锥型,果穗紧凑。平均穗重450~600g,果粒圆球形,平均粒重8~10g,果皮紫红至紫黑色,果皮中厚,果皮与果肉易分离,果肉黄绿色,种子1~3粒,肉软滑,甜,风味浓,有香味,果粉中厚。 (2)温克。果穗圆锥形,穗重500~600g,果粒椭圆形,粒重7~9g,果粒着生密度中等,果皮中厚,果皮紫红色,果皮与果肉较易分离,皮稍韧,果肉淡黄绿色,种子1~4粒,肉脆,清甜,果粉厚。 2. 理化指标。 (1)巨峰。可溶性固形物≥16%,总糖含量≥15.3g/100g,总酸含量0.3~0.41g/100g,维生素C含量≥4.31mg/100g,硬度果实面上每平方毫米的压力为0.037~0.039kg。 (2)温克。可溶性固形物≥17%,总糖含量≥15.8g/100g,总酸含量0.30~0.37g/100g,维生素C含量≥5.2mg/100g,硬度果实面上每平方毫米的压力为0.073~0.076kg。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兴安葡萄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兴安葡萄的检测机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 第6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