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登记GI黑龙江牡丹江市综合评分 85
响水大米
半透明,有光泽。具有本大米应有的气味和口味,不得有发霉变质现象,蒸煮时饭有清香味,米饭口感绵软有弹性、饭粒晶莹透亮、饭味清香适口、冷饭不回生,无异味。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无肉眼可见杂质。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法定产区
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东京城镇、江南乡等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 PGI 产品
- 2007年第15号
- 数据编号
- SINOGI00674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蛋白质 6至8%
产地范围
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东京城镇、江南乡等5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半透明,有光泽。具有本大米应有的气味和口味,不得有发霉变质现象,蒸煮时饭有清香味,米饭口感绵软有弹性、饭粒晶莹透亮、饭味清香适口、冷饭不回生,无异味。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无肉眼可见杂质。
详细介绍
『响水』品名的由来,源于镜泊湖流出的牡丹江水流经产地时,因落差产生数里外亦可听见的流水声音,称之为『响水』,响水大米因此得名。响水大米是享誉国内外的绿色天然大米,其米粒青如玉、晶莹剔透。蒸煮时香味袭人,米饭口感绵软柔糯,有弹性,饭粒晶莹透亮,饭味清香适口,冷饭不回生,开胃怡神,真可谓:[米青洁白如玉,质密量量如砂,蒸煮浆汁如乳,米饭油亮溢香。』
注册登记信息
PGI 产品2007年第15号
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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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大米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根据当地积温条件,选择优质、高产、抗病耐寒,分蘖性强的优良品种,第一积温区以富士光、五优系列为主,第二、第三积温区以上育397、空育131为主,或经审定符合质量特色品种、老品种定向改良后的符合质量特色的品种等。
(二)种子质量。
种子每三年更换一次,其质量应符合GB 4401.1《粮食作物种子 禾谷类》标准要求。
(三)立地条件。
气候条件:无霜期125天至135天,年活动有效积温2300℃至2700℃,年降雨量550 mm至600mm。
水源条件:灌溉用水采用牡丹江上游的镜泊湖水及其他洁净无污染的水。
土壤条件:土壤类型多为草甸淤土,土层厚20cm至40cm,有机质含量1.5%至3%,pH值在6至7之间。
环境条件:经省级绿色食品管理部门指定的环境监测部门监测,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本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
(四)栽培管理。
1. 种子处理经过筛除草籽和杂质后,选晴天晒种2d至3d,再用波美比重1.13的黄泥水或盐水选种,捞出秕谷,用清水冲洗2遍。再用10%浸种灵或25%施保克10ml兑水50kg浸种40kg,在室温15℃至16℃条件下浸种6d至7d,浸种后直接催芽,芽长1mm至2mm时降温到15℃至20℃晾芽待播。
2. 育苗方式:采用大中棚钵体旱育苗方式培育壮苗,壮苗标准为秧龄35d至40d,叶龄4片至5片,苗高14cm至18cm。
3. 插秧时间、密度: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3℃时开始插秧,一般在5月15日至25日插秧。采取30cm×20cm单行或(40cm,20cm)×20cm宽窄行等插秧规格。
4. 水肥管理:灌水要求田水洁净,浅水灌溉,促进生育。撤水插秧,插后灌苗高2/3护苗返青水,返青后应浅水灌溉,促进分蘖。减分期当遇17℃以下低温,灌15cm至20cm护胎水,冷害过后立即恢复原水位,乳熟期间歇灌溉,黄熟末期断水。
施肥要求化肥与有机肥配合使用,追肥与叶面肥结合,禁止使用硝态氮肥,做到减氮增磷钾。
5. 收获:做到单品种、单收获、单脱粒、单加工。90%达到完熟时即可收获,搞好晾晒降低水份,使稻谷质量达到GB/T17891要求。
6. 加工技术流程: 稻谷→筛选→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去碎米→色选→抛光→成品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响水大米→包装。
7. 贮藏:库房应清洁干燥、通风。产品码放距墙面和地面间隔应在30cm以上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特色
项 目 |
要 求 |
透明度和色泽 |
半透明,有光泽 |
滋味和气味 |
具有本大米应有的气味和口味,不得有发霉变质现象,蒸煮时饭有清香味,米饭口感绵软有弹性、饭粒晶莹透亮、饭味清香适口、冷饭不回生,无异味。 |
组织形态 |
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 |
杂质 |
无肉眼可见杂质 |
2. 加工质量要求:
表2 加工质量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加工精度 |
特等 |
不完善粒/(%)≤ |
3 |
最大限度杂质 |
总量/(%)≤ |
0.2 |
糠粉/(%)≤ |
0.15 |
矿物质 |
不得检出 |
带壳稗粒/(
粒/kg) ≤ |
5 |
稻谷粒/(
粒/kg)≤ |
2 |
碎米 |
总量/(%)≤ |
6 |
小碎米/(%)≤ |
1 |
水分/(%)≤ |
15.5 |
黄粒米/(%)≤ |
不得检出 |
3. 理化指标:蛋白质6至8%,胶稠度大于75mm,直链淀粉小于20%,硒0.1至0.3mg/kg,铁20至28mg/kg,钙90至160mg/kg,锌10至28mg/kg。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第15号公告 2007年1月18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 关于核准宁安市泰铧粮贸有限公司等69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第八号)▾
2020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核准宁安市泰铧粮贸有限公司等69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第八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05号)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市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地理标志产品管理部门分别报送的宁安市泰铧粮贸有限公司等69户企业(见附件)使用宁安大米、庆安大米、玉泉酒、五常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审核通过。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关于核准宁安市泰铧粮贸有限公司等69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第八号)可见相关链接http://hlipa.hlj.gov.cn/xw/tzgg/202012/P020201224529539835789.pdf。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
关于核准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 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2020年9月21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关于核准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 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05 号)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3 户企业(见附件)使用响水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审核通过。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附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关于核准黑龙江响水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 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20年第五号可见相关链接http://hlipa.hlj.gov.cn/xw/tzgg/202009/P020200922417914347414.pdf。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