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登记GI黑龙江佳木斯市综合评分 85
汤原大米
汤原大米色泽清白,半透明,有光泽。米饭口感柔软、适口性强,饭粒表面有光,隔餐不糖化,不返生,冷后仍能保持良好的口感。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法定产区
黑龙江省汤原县行政辖区(不包括汤原农场和梧桐河农场)。
登记凭证
- GIM 商标
- 19824788
- PGI 产品
- 2016年第63号
- 数据编号
- SINOGI05332
上市与选购时间
9|10
官方品质指标
当前条目暂无结构化理化指标,可继续查看质量技术要求全文。
产地范围
黑龙江省汤原县行政辖区(不包括汤原农场和梧桐河农场)。
品质特征
汤原大米色泽清白,半透明,有光泽。米饭口感柔软、适口性强,饭粒表面有光,隔餐不糖化,不返生,冷后仍能保持良好的口感。
详细介绍
汤原大米,黑龙江省汤原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汤原大米生长于东北特殊的地理环境中——“寒地、黑土、山泉”,使用无污染山泉水灌溉,单季耕作,昼夜温差大等特殊自然地理环境,使稻米积累了更多的支链淀粉和可溶解的双链蔗糖,栽培过程中不使用化学肥料,全部施用有机肥、农家肥。因此出产的稻米中蕴含特有的自然香气,米粒晶莹、洁白如玉、颗粒完整,制成的米饭爽口油润、绵软香糯、香味浓郁。2016年07月0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汤原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注册登记信息
GIM 商标19824788
PGI 产品2016年第63号
官方文档
共 3 份 · 点击标题展开全文
汤原大米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范围
选用国家审定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适宜积温条件的龙粳8、龙粳31、垦稻10、垦稻12等优质品种。
二、立地条件
地理座标位于东经129°30′—130°59′,北纬46°30′—47°21′。有效积温在2450-2550℃。耕地土壤类型为黑土、草甸土、水稻土、白浆土,耕作层的厚度≥25cm,PH值6.5-7。
三、栽培管理
1、催芽:4月上旬,采用智能化催芽室浸种催芽,芽势好,整齐一致,出芽率90%以上。
2、育苗:育苗时间为4月13日~20日,采用塑料大棚旱育技术。人工插秧,每平方米播芽种150g~300g,机插盘育苗每平方米播芽种600g~750g。
3、插秧:插秧时期:5月10日~20日,规格:9×3-4寸,每穴3-4株基本苗。插秧深度不超过2cm。
4、田间水肥管理:每公顷施发酵腐熟好的农肥≥30吨,3年轮施一次。每公顷施用纯氮≤80kg、五氧化二磷≤60kg,纯钾≤40 kg。
5、环境、安全要求:使用化肥、农药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
收获期为当95%稻粒达到完熟时,九月末十月初收获。
五、加工
稻谷→筛选→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去碎米→色选→抛光→检验→包装。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
汤原大米色泽清白,半透明,有光泽。米饭口感柔软、适口性强,饭粒表面有光,隔餐不糖化,不返生,冷后仍能保持良好的口感。
2、品质特性
汤原大米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范围
选用国家审定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的、适宜积温条件的龙粳8、龙粳31、垦稻10、垦稻12等优质品种。
二、立地条件
地理座标位于东经129°30′—130°59′,北纬46°30′—47°21′。有效积温在2450-2550℃。耕地土壤类型为黑土、草甸土、水稻土、白浆土,耕作层的厚度≥25cm,PH值6.5-7。
三、栽培管理
1、催芽:4月上旬,采用智能化催芽室浸种催芽,芽势好,整齐一致,出芽率90%以上。
2、育苗:育苗时间为4月13日~20日,采用塑料大棚旱育技术。人工插秧,每平方米播芽种150g~300g,机插盘育苗每平方米播芽种600g~750g。
3、插秧:插秧时期:5月10日~20日,规格:9×3-4寸,每穴3-4株基本苗。插秧深度不超过2cm。
4、田间水肥管理:每公顷施发酵腐熟好的农肥≥30吨,3年轮施一次。每公顷施用纯氮≤80kg、五氧化二磷≤60kg,纯钾≤40 kg。
5、环境、安全要求:使用化肥、农药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收获
收获期为当95%稻粒达到完熟时,九月末十月初收获。
五、加工
稻谷→筛选→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去碎米→色选→抛光→检验→包装。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征
汤原大米色泽清白,半透明,有光泽。米饭口感柔软、适口性强,饭粒表面有光,隔餐不糖化,不返生,冷后仍能保持良好的口感。
2、品质特性
直链淀粉含量15%-18%,胶稠度≥75mm,蛋白质含量6%—8%。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
产品安全指标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6年第63号公告 2016年7月4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 关于核准汤原县瑞香米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第六号)▾
2020年11月17日,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核准汤原县瑞香米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第六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05号)及《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汤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的汤原县瑞香米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见附件)使用汤原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审核通过。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关于核准汤原县瑞香米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2020年第6号)可见相关链接http://hlipa.hlj.gov.cn/xw/tzgg/202011/P020201117478453594616.pdf。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
汤原大米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来源:商标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