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大米地标登记
GI安徽芜湖市综合评分 85

南陵大米

米质优、透明度较高、垩白少、米饭光泽晶莹、吸水性和软硬性适中、饭香宜人、适口性好、入口爽滑、口感舒适,热饭柔软有弹性、冷则韧劲不回生。

编号 SINOGI00956 · 粮油 / 大米

南陵大米 配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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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已核验
法定产区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弋江镇、籍山镇等8个镇155个行政村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GIM 商标
4911244
PGI 产品
2025年第632号公告
AGI 农产品
AGI00443
数据编号
SINOGI00956
上市与选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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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品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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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范围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弋江镇、籍山镇等8个镇155个行政村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米质优、透明度较高、垩白少、米饭光泽晶莹、吸水性和软硬性适中、饭香宜人、适口性好、入口爽滑、口感舒适,热饭柔软有弹性、冷则韧劲不回生。

详细介绍

南陵县素有“芜湖米市,南陵粮仓”的美称,被誉为“江南鱼米之乡”“江南粮仓”。是中国四大米市之一“芜湖米市”的主要产粮区。南陵县民风朴实,农民勤劳,双季稻面积占稻田面积的70%以上。自1985年始,该县先后被确认为“国家优质米基地县”、“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并荣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据考证,南陵大米的种植历史可追溯至公元前9-8世纪的西周晚期,贾岛、梅尧臣等唐宋诗人均为其留下过名篇佳作。据2010年统计,南陵拥有20万亩绿色食品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30万亩无公害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年产稻谷35万吨。南陵大米已注册集体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拥有以“吴祥”大米为代表的“安徽省名牌产品”、“云谷贡”为代表的一批“安徽省名牌农产品”和“安徽省著名商标”。南陵大米,以“外观品质好,光泽度佳,胶稠底轻,气味清香”等特点闻名。南陵大米拥有粳稻、籼稻、糯稻等多个品种,其中优质稻马坝小粘更是畅销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特色品种。南陵大米米粒透明有光泽,没有或很少有垩白。南陵大米吸水不多,膨胀度适中,胶稠度高于80mm、70mm、60mm,延伸性较强,米饭光泽度好,白而晶莹,黏弹性较强、软硬度适中,热饭喷香,口感好,冷饭仍然具有柔韧性、不回生、色泽如常。南陵大米营养丰富,含有适量的淀粉(直链淀粉16%左右)、脂肪、蛋白质(≥7%)、氨基酸、维生素及矿物质。其糙率分别达83%、80%、78%以上,精米率分别达76%、74%、72%以上,整精米率分别达68%、66%、64%以上,均优于国标2个百分点,更优于周边地区,广受消费者喜爱。

注册登记信息

GIM 商标4911244
PGI 产品2025年第632号公告
AGI 农产品AGI00443

2025年第632号公告代替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第401号公告中附件2.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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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大米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南陵大米。 二、申请人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共 3 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马坝小占系列,春谷香系列。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潴育型砂泥田水稻土,耕层厚度≥15cm,有机质含量≥2%,土壤 pH 值 5.0~7.0。 (三)栽培管理 1. 播种(育秧)。5 月下旬至 6 月中旬,以塑盘、湿润方式育秧。 2. 除草。秧田播种后 1-2 天,芽前封闭除草。大田移栽后7-10 天除草。 3. 插秧。秧龄 20-30 天,插秧时间 6 月中旬至 7 月中旬,每 667m2栽插 2 万~2.4 万穴,每穴 2~4 苗。 4. 施肥。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每 667m2 大田年翻耕紫云英鲜草 1000~1500kg 或鲜稻草还田 300~350kg、45%复合肥20~30kg、尿素 7.5~10kg。 5. 水分管理。浅水促分蘖,适时适度烤田,水稻孕穗阶段浅水勤灌,灌浆阶段间歇灌溉,水稻成熟断水一周左右收获。 (四)采收加工 采收→吸尘清理→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砂磙开糙→一次碾白→二次碾白→三次碾白→一次白米分级→抛光→二次白米分级→色选→检验→包装。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米粒大小均匀,外观青白、半透明,色泽油润、亮滑,自然米香浓郁纯正。 2. 理化指标。直链淀粉(干基)≤18.0%,胶稠度≥60mm,垩白度≤3%,水分≤13.5%。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管理使用 南陵大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南陵大米的检测机构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第632号)
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纲要(2021—2035年)》《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精神,根据《安 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布第一批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 单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打造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南陵大米安徽省地 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设主体 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主体为南陵县稻米产业协会。 二、建设目标 (一)经济效益 通过示范区建设,全面构建南陵大米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中高档南陵大米精品小包装品牌,延伸深加工产品开 发,加大原粮生产基地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模,提高产业创新能力,组建南陵大米产业发展集团,扩大规模体 量,优化结构。力争到“十四五”末,生产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规上企业(或联合体)达10家;实现全产业 总产值50亿元,让南陵大米产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 (二)社会效益 通过示范区建设,实现建设我县自主选育的“南陵大米”主推品种原种生产基地1500亩,新增“南陵大米”系列 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10个以上;全面执行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安徽省地方标准;评选年度诚信示范企业20 家。将经批准使用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延伸至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区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专用标志规范使用率达80%以上,品牌价值明显提高,社会效益实现较大提升。 (三)生态效益 通过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南陵大米种植生产加工区的生态环境,实现南陵大米全程清洁生产。推广绿色生产 方式,种植绿肥“紫云英”作基肥,严格控制化学肥料、农药的用量,实现“五统一”模式,统一种植品种、统 一技术路线、统一水肥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机械化作业。 (四)示范效应 通过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南陵大米的发展空间和品牌影响力,制定南陵大米质量控制规范和种植技术规程, 加强标准宣传推广,将标准简化成“明白纸”“口袋书”“短视频”,严格要求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标准生产, 对大米质量关键环节实行精细过程控制,大力推进南陵大米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创建。全面推行订单种植,不断 扩大“公司+专业服务组织+农户”合作共建的基地建设规模,为订单大户提供品种、技术、服务全程跟踪指导。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保护体系,保障质量安全 1.建立和规范标准体系。在已经制定系列南陵大米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并发布一系列示范区建设管理规范 和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示范区质量检测体系。持续开展“大米质量安全示范行业”行动,充分发挥安徽省 大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支撑作用,对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土壤进行全面检测,定期对南 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确保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安全。建立和完善示范区质量 保障体系。对准予使用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县稻米产业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二)发展生态种植,打造区域特色 2.绿肥生产与应用。大力推广紫云英高产栽培标准化技术,积极推广紫云英生产机械化作业,大力扶持紫云英种子 企业发展,促进紫云英恢复性生产。将种植紫云英等绿肥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和复垦及生态农产品开发 等项目配套措施。(责任部门:籍山镇人民政府、弋江镇人民政府、许镇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稻米产业 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三)加大保护力度,提升引领水平 3.规范地理标志管理。建立完善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印制、发放、使用和溯源管理台账,指导企业依法 申请、规范使用,切实履行地理标志保护职责。加强对地理标志的日常监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 单,开展对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信 息档案。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责令依 法退出,情节严重的,依法严惩。(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稻米产业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 4.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南陵大米地理标志权属方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的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创新服务,提 高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积极性,推动地理标志产业集群化发展。(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县稻米产业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5.建立协同保护与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健全违法惩戒机制、数据统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推动企业自我保护、 行业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同向联动发力,形成以政府主导、产业部门和行业自律、监管部门监督的多元化、 全链条保护机制,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结合省市商标保护名录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第二批重点商标保护 名录,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加大商标一般违法和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更好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 权利。组织开展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和工作通报,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籍山镇人民政府、弋江镇人民政府、许镇镇人民政府,县市 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稻米产业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四)强化保护宣传,深化品牌建设 6.加大南陵大米品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介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用标企业开设 有机南陵大米直营店、商超专柜,加强与京东、天猫、叮咚等电商平台合作,创新专属稻田认购、产区直供社区等 新型营销模式,针对细分消费群体打造多元化大米产品,确保产品质量过硬、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市场辨识度, 培育南陵大米品牌忠诚消费群体。(责任部门:籍山镇人民政府、弋江镇人民政府、许镇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 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稻米产业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7.深入推进南陵大米旅游活动。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宣传、教育实践与旅游观光深度融合发展。以 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为依托,开展系列文化旅游活动;以展览馆、展示区和种植基地为载体,开展中小学教育实 践活动,讲好南陵大米故事、传承南陵大米精神、做深做足南陵大米文章。(责任部门:籍山镇人民政府、弋江镇 人民政府、许镇镇人民政府,县文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稻米产业 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8.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将地理标志保护知识纳入县级科普和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充分利用“3·15”“4·26” “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宣传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活动,大力宣传地理 标志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辖区内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广大群众地理标 志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责任部门:籍山镇人民政府、弋江镇人民政府、许镇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 局、县司法局、县稻米产业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9.强化地理标志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制定相应培训计划,设立多种培训方式,建立人才培养长 效机制,加强学习交流,做好职称评聘,为地理标志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稻米产业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五)推动合作共赢,加强市场开拓 10.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深入对接。加快南陵大米优质育种、提升产量等技术研发步伐,进一步推进南陵 大米系列种植与生产加工专业化、标准化、高端化,结合长三角发展一体化,加强合作交流,鼓励南陵大米地理标 志产品企业“走出去”,实现互惠共赢、质量效益双飞越。(责任部门:籍山镇人民政府、弋江镇人民政府、许镇 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稻米产业协会及县其他有关单位) 四、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1月)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工作分工,进一步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推动工作开展。 (二)组织创建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6月)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完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机制和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建立。按照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要求,积极开展一系列的创建活动。邀请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形成初步考核意见,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进一 步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质量水平。 (三)示范建设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完成主流媒体广告投放(包括广告制作)并组织开展南陵大米品牌推广会、招商会;县市场监管 局完成南陵大米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牵头推动地理标志执法保护工作,开展跨部门跨区域执法保护行动,持 续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执法检查,推动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及规范性进一步提高,确保保护工作取 得显著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9月) 完成专业人才引进制度和培训计划制定工作;利用多种平台,大力宣传推介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提升社会知晓 度、品牌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筹建完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示范效 应凸显,认真梳理筹建工作情况与经验成果,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 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要强 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对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投入力度,对推进南陵大米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部门予以经费保障,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在技术创新引领、标准质量体系、品牌营销 推介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南陵大米专用品种推广、绿肥套种、标准化生产补助力度,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开 展。同时,加强示范区项目包装,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三)营造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媒介,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对创建过程中工作成效 ,特色做法,典型事例的总结宣传推广。为全面建设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创造良好氛围和 社会环境 附件:1.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陵大米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南陵大米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南陵大米。 二、申请机构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共 3 个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马坝小占系列,春谷香系列。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潴育型砂泥田水稻土,耕层厚度≥15cm,有机质含量≥2%,土壤 pH 值 5.0—7.0。 (三)栽培管理  1.播种(育秧)。5 月下旬—6 月中旬,以塑盘、湿润方式育秧。 2.除草。秧田播种后 1—2 天,芽前封闭除草。大田移栽后7—10 天除草。 3.插秧。秧龄 20—30 天,插秧时间 6 月中旬—7 月中旬,每 667m2 栽插 2—2.4 万穴,每穴 2—4 苗。 4.施肥。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每 667m2 大田年翻耕紫云英鲜草 1000—1500kg 或鲜稻草还田 300—350kg、45%复合肥 20—30kg、尿素 7.5—10kg。 5.水分管理。浅水促分蘖,适时适度烤田,水稻孕穗阶段浅水勤灌,灌浆阶段间歇灌溉,水稻成熟断水一周左右收获。 (四)采收加工  采收→吸尘清理→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砂磙开糙→一次碾白→二次碾白→三次碾白→一次白米分级→抛光→二次白米分级→色选→检验→包装。 (五)特色质量  1.感官特色。米粒大小均匀,外观青白、半透明,色泽油润、亮滑,自然米香浓郁纯正。 2.理化指标。直链淀粉(干基)≤18.0%,胶稠度≥60mm,垩白度≤3%,水分≤13.5%。 3.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管理使用 南陵大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南陵大米的检测机构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22年第494号)
南陵大米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管理规则
(来源:商标局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公告 200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