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登记GI安徽合肥市综合评分 85
大圩葡萄
果穗紧凑,粒大、均匀、果皮色泽莹润;果肉柔软多汁、酸甜可口,具有该地葡萄固有的风味和品质。

选购验真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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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区
合肥市大圩镇15个行政村。
登记凭证
- PGI 产品
- 第588号
- AGI 农产品
- AGI01096
- 数据编号
- SINOGI03834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糖酸比 为8~10
产地范围
合肥市大圩镇15个行政村。
品质特征
果穗紧凑,粒大、均匀、果皮色泽莹润;果肉柔软多汁、酸甜可口,具有该地葡萄固有的风味和品质。
详细介绍
大圩镇位于安徽省合肥市东南,为省城“上风口”,东临南淝河,南濒巢湖,古有“合肥粮仓、鱼米之乡”之称。上世纪80年代,大圩村民开始种葡萄,2003年大圩第一次举办“葡萄文化旅游节”,打造都市农业,成为全省第一个“吃螃蟹”的乡镇,已连续成功举办15届。20多年过去了,村民们相互学习,不断引进品种,推广栽培新模式,产品质量不断提升,葡萄口味香甜独特,营养丰富,深受市民的喜爱和欢迎。如今这里风景宜人,民风纯朴,葡萄飘香,林荫道间往来采摘的游客络绎不绝。2011年大圩镇成功创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葡萄栽培与休闲采摘标准化示范区”。
注册登记信息
PGI 产品第588号
AGI 农产品AGI01096
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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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葡萄 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登记的大圩葡萄地域范围、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生产技术要求、产品典型品质特性特征和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产品包装标识等相关内容。
1、地域范围
“大圩葡萄”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东经117°18’48”–117°26’10”,北纬31°42’54”–31°49’11”,其北与淝河镇相连,西与骆岗镇接壤,南与义城镇比邻,东与肥东县隔南淝河相望。东西长约9.5公里,南北长约9公里,包括大圩镇15个行政村,地域保护范围3568公顷。
2、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
(1)地貌与土壤:大圩镇地处江淮丘陵地区,属于合肥盆地北沿地层,区域内较为平坦。土壤类型为水稻土、潴育型水稻土亚类,土种为沙底湖河泥田。土壤耕作历史悠久,熟化程度高,质地均一。地表粘土层质地为中壤至中粘壤,呈弱酸性。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5%。一般耕作层厚度为20–30厘米,土地肥沃,盛产粮食、蔬菜、林果等各类农副产品,素有“合肥粮仓、鱼米之乡”的美称。
(2)水文情况:大圩镇位于合肥东南“上风口”,东临南淝河,南望巢湖,内圩水网交错,地表水资源丰富,年降水量充沛,河流流向有利,无工业污染,水质清澈、纯净,是理想的农业用水,水资源保持良好,可保证大圩镇15个村的农业生产灌溉用水。
(3)气候情况:合肥市大圩镇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四季分明,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年平均气温15.7℃,年平均降水量1057.2毫米,夏季(6-8月)平均降水量411.8厘米,占年雨量的41.7%,相对湿度75%。年均日照时数2218小时,光照充足。全年无霜期227天,热、水、光资源丰富,适于多种葡萄品种生长发育。
3、生产技术要求
(1)产地选择与规定:葡萄的果品生产基地的选择,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的环境条件NY/T391。基地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地力肥沃,符合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生产基地内沟、渠、路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排灌便利。灌溉水源上游没有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灌溉水符合GB5O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品种适合当地栽培,表现品种固有特性,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糖酸比、果形、色泽、果皮、香味、消费习惯等指标符合生产要求,现有主栽品种为巨峰、京亚、夏黑、美人指、醉金香、金手指、红地球等。栽培模式为露地栽培、避雨栽培、促成栽培三种模式。
(3)生产过程管理,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大圩葡萄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合肥大圩葡萄生产技术规程(DB3401/T 63)执行。农业投入品中肥料使用,严格按照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NY/T 394要求;化学农药使用上严格执行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393规定准则规定。
(4)产品收获:葡萄浆果成熟后,需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在产品采收上市前,经检测人员抽样、检测,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准上市销售。
(5)生产记录要求:要求种植户对葡萄生产各项农事活动作记载,尤其对农业投入品实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产品通用名称、类型、含量、登记证号、使用浓度、方法、日期、安全间隔期、产品来源、执行人等。生产措施记录包括葡萄生长季节的管理,如整形修剪、抹芽、定梢、疏花疏果、套袋、灌溉、采收等。生产记录要求保存2年以上。
4、产品特色和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1)产品特色:大圩葡萄在特定的立地环境条件下,采取一系列综合配套栽培技术,其葡萄鲜果表现为果穗紧凑,粒大、均匀、果粒整齐度为95%以上,果皮色泽莹润;果肉柔软多汁、酸甜可口,具有该地葡萄固有的风味和品质。果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5~17%、糖酸比为8~10∶1,特别适宜鲜食。
(2)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符合NY/T428 绿色食品 葡萄标准规定的要求。
5、包装、标识、运输、贮藏规定
(1)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卫生要求,还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包装材料主要是纸质包装箱,纸制箱选用双瓦楞纸箱,外形为对开盖,扁长方形。其他技术指标符合GB/T 6543的规定。
(2)标识:在包装箱上应有绿色食品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具体标注按有关规定执行。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保存期、产生单位、储运注意事项等内容。字迹应清晰、完整、无误。
(3)运输: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公路汽车运输时严防日晒雨淋,铁路或水路长途运输时注意防冻和通风散热。长途运输需要有冷藏设备。
(4)贮藏:葡萄浆果为鲜食水果,即采即食,常温下不宜久放。需进行长期贮藏的葡萄必须进行预冷,在规定时间内把果温温降到5℃后,在0~4℃恒温条件下进行贮藏,库内果箱堆码应保证气流通畅,出售时应基本保证果实原有的色、香、味。
6、标志使用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13年4月15日)
大圩葡萄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大圩葡萄。
二、申请机构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巨峰、夏黑。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水稻土亚类,耕作层厚度 20~30cm,有机质含量≥1.5%,土壤 pH 值 5.0~6.0。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繁育。采用扦插或嫁接育苗,砧木为贝达。
2. 栽培方式。采用露地或避雨栽培。
3. 定植。1 月上旬至 3 月下旬定植,棚架栽植密度为每公顷≤1600 株,篱架栽植密度为每公顷≤2700 株。
4. 整形修剪。冬季修剪在落叶后 3—4 周至次年伤流期前 2—3 周进行。夏季修剪在萌芽期进行。
5. 肥水管理。每年每公顷施用腐熟有机肥≥45000kg,采收前 10 天停止灌水。
(四)采收
7 月中旬至 10 月中旬,巨峰呈紫红色、紫黑色,夏黑呈黑紫色、蓝黑色时采收。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穗紧凑,粒大、均匀、果粒整齐度 95%以上,果皮色泽莹润。果肉口感细腻、柔软多汁、酸甜可口。
2. 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5.0%,糖酸比 40~60:1。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大圩葡萄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大圩葡萄的检测机构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地理标志产品2024年第577号公告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