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独头大蒜地标登记
GI云南大理州综合评分 85

大理独头大蒜

大理独头大蒜富含大蒜素、蒜油,蒜汁稠粘。所含的大蒜素具有抗癌、抗菌和解毒杀菌、健脾开胃、消食和预防疾病的作用。

编号 SINOGI01832 · 蔬菜 / 大蒜

大理独头大蒜 配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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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已核验
法定产区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大理市、弥渡县、宾川县、洱源县、祥云县、永平县、鹤庆县等7县市43个乡镇。

登记凭证
PGI 产品
2025年第646号公告
AGI 农产品
AGI00320
数据编号
SINOGI01832
上市与选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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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品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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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范围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大理市、弥渡县、宾川县、洱源县、祥云县、永平县、鹤庆县等7县市43个乡镇。

品质特征

大理独头大蒜富含大蒜素、蒜油,蒜汁稠粘。所含的大蒜素具有抗癌、抗菌和解毒杀菌、健脾开胃、消食和预防疾病的作用。

详细介绍

大理白族自治州种蒜历史悠久,各县皆有栽培,尤其是弥渡县、洱源县、宾川县等。早在明代徐霞客游记中就记录有现洱源县右所地区种蒜历史,记有“湖中渚田甚沃,种蒜大如拳而味异”;以及康熙、雍正、道光、光绪年间的云南大理方志篇物产中均记载有大蒜。但过去由于受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束缚,农民只零星种植,商品量不大。1984年全国开始实施以产销逐步放开为主要内容的蔬菜体制改革后,“南菜北运”的规模逐年扩大。由过去的零星分散种植,发展到集中连片种植,1992年大面积生产上开始推广运用经试验成功的紫皮大蒜“提早抽苔”先进技术,使蒜苔、蒜头的上市期提早40-50天,而且产生了食用方便、品质好、个头大的独瓣蒜,栽培中独蒜率一般在30%-40%,高者达70-80%。大理独头大蒜产量一般800-1000千克/667㎡。个大质优的紫皮独头大蒜为国内唯一产区。

注册登记信息

PGI 产品2025年第646号公告
AGI 农产品AGI00320

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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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独头大蒜 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登记的大理独头大蒜地域范围、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生产技术要求、产品典型品质特性特征和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产品包装标识等相关内容。   1地域范围   大理独头大蒜的地域保护范围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98°52′~101°03′、北纬24°40′~26°42′,总面积19.7万公顷。生产规模1.33万公顷,年产量14.4万吨左右。主要涉及县市为大理市、弥渡县、宾川县、洱源县、祥云县、永平县、鹤庆县等7县市43个乡镇。   2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2.1土壤地貌情况:大理白族自治州地处云贵高原与横断山脉结合部,群山起伏,山地相连,地理环境独特。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为高原湖盆和横断山脉纵谷地貌状。地形分为山地、盆地、河谷三种。大理独头大蒜主要产于盆地、河谷等区域,最高海拔2200米,最低海拔1500米,相对高差700米。该范围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生态环境优越。主产区土壤以水稻土和燥红土为主,该土壤有良好的土体构型,良好的土壤耕性和保肥性能,有机质和养分较充足,水稻土广泛分布于坝区河流两岸及山区梯田,系水耕熟化发育的土壤类型,氮、磷、钾含量比较高,大部份为中性或微酸性。据测定,高产土剖面平均有机质含量4.27%,全氮0.28%,全磷0.32%,碱解氮182.7mg/kg,速效磷36.2 mg/kg,速效钾115.17 mg/kg,土层深厚,土质疏松,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合作物生长。   2.2水文情况:区内水利条件优越,地下水源充足,水质清澈,无污染,经过近几年现代农业示范工程的重点投入建设,农田水利化程度达80%以上,能保证大蒜正常的生产用水,完全能满足旱能浇、涝能排。   2.3气候情况:具有低纬高原季风气候特点,尤其是冬春季节,日照充足,气候干凉,是紫皮大蒜生长的最佳生态适宜区。   大理白族自治州气候属低纬高原季风气候,由于受地理位置、地势高低和地形复杂的影响,具有下列气候特点。   光照:本区光照资源丰富,日照时间长,光照充足,有利于作物光和作 用,常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311.2-2736.9小时。冬半年多于夏半年,点苍山以东多于点苍山以西,与省内外大多数地区比较,大理白族自治州具有光量多,光时长,光质好的优点。   温度:大理白族自治州除少数高寒山区外,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如春。气温年变幅小,而昼夜温差大,有利于农作物干物质的积累。9月份的月均气温17.4-21.6℃,有利于大蒜萌芽生根;最冷月气温6.7-9.5℃,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4.2-8.1℃,不易出现冻害,对大蒜生长有利;2月份的月均气温为8.8-11.6℃,3月份的气温为17.4-21.6℃,最适宜于蒜苔和蒜头发育成熟。   水:大理白族自治州的水湿状况总的特点是冬干夏湿,春旱严重,夏秋旱涝兼有;降雨日数多,强度小,雨量有效性大,雨量地域分布不均,西多东少,山麓多坝中少,湿润状况干、湿类型共存。由于州内江河纵横,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年平均降雨量559.4-1102.5mm左右。灌溉水源主要有红河水系、弥苴河、凤羽河、澜沧江水系、金沙江流域、元江流域、洱海水等。   2.4人文历史情况:大理白族自治州种蒜历史悠久,各县皆有栽培,尤其是弥渡县、洱源县、宾川县等。早在明代徐霞客游记中就记录有现洱源县右所地区种蒜历史,记有“湖中渚田甚沃,种蒜大如拳而味异”;以及康熙、雍正、道光、光绪年间的云南大理方志篇物产中均记载有大蒜。但过去由于受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束缚,农民只零星种植,商品量不大。1984年全国开始实施以产销逐步放开为主要内容的蔬菜体制改革后,“南菜北运”的规模逐年扩大。由过去的零星分散种植,发展到集中连片种植,1992年大面积生产上开始推广运用经试验成功的紫皮大蒜“提早抽苔”先进技术,使蒜苔、蒜头的上市期提早40-50天,而且产生了食用方便、品质好、个头大的独瓣蒜,栽培中独蒜率一般在30%-40%,高者达70-80%。大理独头大蒜产量一般800-1000千克/667㎡。个大质优的紫皮独头大蒜为国内唯一产区。   3生产技术要求   3.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   大理独头大蒜的产地宜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土壤耕层深厚、结构适宜、肥力较高,理化性状良好的水稻壤土、燥红轻粘土、沙壤土为宜。    3.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   大理独头大蒜栽培选用中早熟、丰产、抗逆力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紫皮大蒜品种。种子必须经冷库控制袋温3—5℃,40—60天的规范冷处理,种子质量应符合GB16715要求。   3.3生产过程管理,包括农业投入品方面的特殊使用规定   3.3.1种子准备   挑选蒜瓣整齐肥大、无病虫、无机械损伤的蒜头,将蒜头掰开后,挑出小瓣、伤瓣、黄瓣、软瓣,剥掉木质化茎盘,分三级播种。   3.3.2播种畦准备   3.3.2.1施足基肥   每667m2施优质厩肥2000—3000kg、普通过磷酸钙30kg,尿素20kg,三元复合肥50kg,不允许施含氯化肥。   3.3.2.2整地作畦   前作收后,根据土壤宜耕期及时翻犁,耕后耙细、耙平,捡去杂草、根茬,铁耙搂平,做成1.5—1.8m的畦。   3.3播种   3.3.1播种期   最适宜播种期为8月25日—10月20日。   3.3.2播种密度   弥渡县、宾川县、祥云县、大理市等6—8万株/667m2,洱源县9—10万株/667m2。   3.3.3播量、播种深度、播种方法   弥渡县、宾川县、祥云县、大理市等150—180kg/667m2,深度5—8cm;洱源县190—210kg/667m2,深度6—10cm。采用打孔点播或带状开沟点播。   3.4田间管理   3.4.1灌水、除草、施肥   旱地蒜播后应灌出苗水,稻后蒜或地下水位高的地区不宜灌出苗水。大蒜根系分布浅,不耐旱也不耐涝,应根据土壤墒情和植株生长状况,适时灌水,灌好全生育期的4-5次水;选用80%敌草隆(亩用量100克)防除杂草一次。根据大蒜需肥规律,土壤养分状况和肥料效应,通过土壤测试,确定相应的施肥量和施肥方法,按照有机与无机相结合,基肥与追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平衡施肥。基肥每667m2施优质厩肥2000—3000kg、普通过磷酸钙30kg,尿素20kg,三元复合肥50kg,不允许施含氯化肥。追肥于大蒜4—5叶期(退母期)结合灌水追施尿素20kg/667m2,于大蒜8—9叶期(抽薹期)结合灌水追施尿素10kg/667m2,硫酸钾5—10kg/667m2。   3.4.2病虫害防治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配合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防治,达到生产安全、优质的无公害大蒜产品的目的,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高生物富集性、高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及其混配农药,农药使用严格执行GB4285和GB/T8321的规定。   3.4.2.1农业防治   因地制宜,选用抗(耐)病优良品种。合理布局,实行轮作倒茬,加强中耕除草,清洁田园,降低病虫源数量。   3.4.2.2药剂防治   防治斑潜蝇可在大蒜3—4片叶期喷施25%速灭杀丁乳油1000倍液,防治葱须鳞蛾可用1.8%虫螨光乳油1500倍液防治;防治蓟马、蚜虫可用40%乐果乳油1000倍液或2.5%百树得乳油1500倍液喷雾防治。防治叶枯病、紫斑病可选用10%世高1500倍液或25%菌威1000倍液,7—10天防治一次。连续防治3—4次,防效达90%以上。   3.5蒜薹、蒜头收获   当蒜薹总苞呈水平状态时即可采收蒜薹,采薹时选晴天下午进行。应及时采收蒜薹,以利蒜果的迅速膨大。独头大蒜不产生蒜薹,当大蒜叶片变黄,假茎基部变软时为蒜头收获适期。收获时应尽量避免机械损伤,收获后剪去须根、假茎,置于通风处晾晒、分级,达到商品标准时根据客商要求上市销售。   3.6生产记录要求:大理独头大蒜生产要求农户建立严格的农户记录档案,按农时操作进行生产记录,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户生产记录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产品典型品质特性特征和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4.1外在感官特征:   大理独头大蒜为紫皮蒜,外皮紫红色或浅紫白色,商品蒜需去除根须和大蒜蒂。蒜头扁圆形或圆形,不分瓣,构造与普通紫皮大蒜中的一个蒜瓣相似,仅形状和大小不同,除去外皮后果形依然如此。肉质乳白色,质地清脆,色泽一致,蒜味辛辣(比白皮大蒜辛辣)回甘,香味较浓。蒜头大小规格一般分为横径4cm以上、3-4cm、2-3cm、2cm以下等。大理独头大蒜个头大、质优,外形美观,食用剥皮方便,可食率比普通瓣蒜高5-10%。   同一品种,外观整齐、洁净,无离体碎皮,蒜头大小均匀,色泽一致,无明显缺陷(包括碎头、开裂、机械伤、发芽、腐烂、异味、冻害和病虫害等)。   4.2内在品质指标:   大理独头大蒜富含大蒜素、蒜油,蒜汁稠粘。所含的大蒜素具有抗癌、抗菌和解毒杀菌、健脾开胃、消食和预防疾病的作用。指标要求:大蒜素≧1.20%,大蒜油≧0.10%,总糖≧20.00%,蛋白质≧2.50%。   4.3安全要求:大理独头大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NY 5001-2007 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标准,NY 5010-2001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等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   (1)出口产品按进口国的要求检测;(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大蒜生产中使用,不得检出;(3)大蒜生产者在其大蒜被检测时,应向有关的检测部门自报农药使用种类。拒报、瞒报、谎报,其产品被视为不合格产品。   5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大小一致的大理独头大蒜为合格品。畸形或有霉变、病虫伤的不合格品另行处理。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包装前每批独头大蒜进行去杂质,去土及适当风干处理,然后按规格等级装入包装网袋或纸箱。   5.1分级:根据独头大蒜横径一般分为4cm以上、3-4cm、2-3cm、2cm以下等4个规格。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分级。   5.2包装:独头大蒜经初加工后用塑料红网袋或纸箱包装,所用包装材料卫生标准应达标。包装一般为30㎏、35㎏、45㎏等用塑料红网袋;5㎏、10㎏等用纸箱包装。也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而定。   5.3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大理独头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严格执行,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初审和管理工作。   5.4运输:运输时应保证有很好的通透性,或用有冷藏设备的车辆,不能与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混放。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大理独头大蒜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大理独头大蒜。  二、申请人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  三、产地范围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大理市、弥渡县、宾川县、洱源县、祥云县、永平县、鹤庆县等7县市43个乡镇。地理坐标:东经98°52′~101°03′,北纬24°40′~26°42′。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选用中早熟、丰产、抗逆力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紫皮大蒜品种。  (二)立地条件  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土壤耕层深厚、结构适宜、肥力较高,理化性状良好的水稻壤土、燥红轻粘土、沙壤土为宜。  (三)栽培管理  1. 种子处理。挑选蒜瓣整齐肥大、无病虫、无机械损伤的蒜头。播种前,将蒜头掰开后,挑出小瓣、伤瓣、黄瓣、软瓣,剥掉木质化茎盘,分三级播种。  2. 播种时间及密度、及深度。最适宜播种期为8月25日至10月20日,播种深度6~10cm。  3. 肥水管理。施足基肥,每667m2施优质厩肥2000~3000kg、普通过磷酸钙30kg,尿素20kg,三元复合肥50kg,不允许施含氯化肥。大蒜根系分布浅,不耐旱也不耐涝,应根据土壤墒情和植株生长状况,适时灌水,灌好全生育期的4~5次水。  (四)收获  当蒜薹总苞呈水平状态时即可采收蒜薹。收获时应尽量避免机械损伤,收获后剪去须根、假茎,置于通风处晾晒、分级,达到商品标准时根据客商要求上市销售。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大理独头大蒜为紫皮蒜,外皮紫红色或浅紫白色,商品蒜需去除根须和大蒜蒂。蒜头扁圆形或圆形,不分瓣,构造与普通紫皮大蒜中的一个蒜瓣相似,仅形状和大小不同,除去外皮后果形依然如此。肉质乳白色,质地清脆,色泽一致,蒜味辛辣(比白皮大蒜辛辣)回甘,香味较浓。蒜头大小规格一般分为横径4cm以上、3~4cm、2~3cm、2cm以下等。大理独头大蒜个头大、质优,外形美观,食用剥皮方便,可食率比普通瓣蒜高5%~10%。同一品种,外观整齐、洁净,无离体碎皮,蒜头大小均匀,色泽一致,无明显缺陷(包括碎头、开裂、机械伤、发芽、腐烂、异味、冻害和病虫害等)。  2. 理化指标。富含大蒜素、蒜油,蒜汁稠粘,大蒜素≥1.20%,大蒜油≥0.10%,总糖≥20.00%,蛋白质≥2.5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大理独头大蒜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大理独头大蒜的检测机构由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 第6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