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登记GI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综合评分 85
阿荣大豆
阿荣大豆是豆科油料作物,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呈圆形、颗粒饱满、色泽明黄。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法定产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六合镇、亚东镇、霍尔奇镇、三岔河镇、复兴镇、向阳峪镇、得力其尔鄂温克族乡、查巴奇鄂温克族乡、音河达斡尔鄂温克族乡、新发朝鲜族乡等7个镇、4个民族乡。
登记凭证
- AGI 农产品
- AGI01066
- 数据编号
- SINOGI03806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蛋白质 >=30g
产地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那吉镇、六合镇、亚东镇、霍尔奇镇、三岔河镇、复兴镇、向阳峪镇、得力其尔鄂温克族乡、查巴奇鄂温克族乡、音河达斡尔鄂温克族乡、新发朝鲜族乡等7个镇、4个民族乡。
品质特征
阿荣大豆是豆科油料作物,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呈圆形、颗粒饱满、色泽明黄。
详细介绍
阿荣旗大事记记载,公元1664年阿伦河地区为索伦牧地。一些山东流民迁入,引豆、署、玉米、沙果、白瓜、柞蚕等进行农事生产。20世纪50年代大豆播种面积在14万亩左右,70年代播种面积在15万亩左右,90年代播种面积达到200万亩,至今大豆耕地面积为150万亩,产量增加到27万吨,大豆成为阿荣旗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阿荣旗素有“粮豆之乡”的美誉。
注册登记信息
AGI 农产品AGI01066
官方文档
共 1 份 · 点击标题展开全文
阿荣大豆 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登记的阿荣大豆地域范围、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生产技术要求、产品典型品质特性特征和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产品包装标识等相关内容。
1、地域范围
阿荣大豆主要产自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那吉镇、六合镇、亚东镇、霍尔奇镇、三岔河镇、复兴镇、向阳峪镇、得力其尔鄂温克族乡、查巴奇鄂温克族乡、音河达斡尔鄂温克族乡、新发朝鲜族乡等7个镇、4个民族乡。西部与扎兰屯市隔河相望,东部与扎格敦山岭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为邻,北部和鄂伦春旗相连,西北部与牙克石市接壤,南以金界壕为界与黑龙江省甘南县毗邻。地理坐标:东经122°02′30〃--124°05′40〃,北纬47°56′54〃—49°19′35〃,总面积13600平方千米,大豆保护规模150万亩,年产量20万吨。
2、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1)阿荣旗境内分布有黑土、草甸土、沼泽土和暗棕壤4个土壤类型,其中境内土质以暗棕壤和黑土为主,总面积达317多万亩,腐殖质厚度40-100厘米,土质疏松肥沃,有机含量5.2%,PH值6.23,呈弱酸性至中性。
(2)水文情况:全旗各河流均属嫩江水系右岸支流,流径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河流有20条。全旗境内自北向南贯穿的阿伦河、格尼河、音河三大河流,阿伦河发源于本旗境内北部山区,格尼河位于本旗东部,发源于本旗北部山区;音河位于本旗西部,发源于本旗西部山区。
(3)气候情况:阿荣旗处于高纬度地区,属中温带大陆性半湿润气候区,无霜期100—130天,年平均气温1.7 ℃、最高气温38.5℃、最低温度-39.8℃,平均日照时数1550-1650小时,年有效积温2895.6℃,年平均降水量400— 458.4毫米,降水集中的月份为6、7、8月,水蒸发量1455.3毫米。
3、特定生产方式
(1)品种选择:选择适合本地区积温的优质高产大豆品种,发芽率不低于95%,达到无病、无破粒,大小均匀一致。如疆丰7734、蒙豆30、合丰50等。
(2)栽培方式:采用大豆垄上三行窄沟密植栽培方式,改垄上单行深施肥为垄上三行行间双行均衡供肥,既保留了深松、深施肥、垄上精量播种、便于中耕除草等优点,又实现了合理密植和均衡供肥,从而使植株分布合理,实现群体增产。
(3)栽培方法:大豆垄上三行窄沟密植栽培技术是在原65 cm垄的基础上,将两行14 cm苗带加宽到22-24 cm,实行垄上三行精量播种,各行苗带间距为11-12 cm,两边行米间落粒10-12粒,中行米间落粒8-11粒,三行平均米间落粒30-35粒的栽培方法进行种植,较常规技术增产在20%以上。
4、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
(1)外在感官特征:阿荣大豆是豆科油料作物,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呈圆形、颗粒饱满、色泽明黄。
(2)内在品质:每100g干籽粒中蛋白质≥30g、磷脂(以脂肪计)≥5g,大豆异黄酮≥150 mg,天门冬氨酸≥3.70g,苏氨酸≥1.30g,丝氨酸1.55 g、谷氨酸≥ 5.40g、脯氨酸≥3.00g、甘氨酸≥1.40g、丙氨酸≥1.45 g、胱氨酸≥0.40g、缬氨酸≥1.50 g,蛋氨酸≥0.15 g,异亮氨酸≥1.50 g、亮氨酸≥2.50 g、酪氨酸≥1.00 g、苯丙氨酸≥1.70g、赖氨酸≥2.45 g,组氨酸≥0.90 g,精氨酸≥2.20 g、氨基酸总量≥32.00 g。
(3)安全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产地环境按《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标准规定等规定进行生产。贮藏执行《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NY/1056-2006)等相关规定。
5、标志使用规定
阿荣大豆农产品地理标志归阿荣旗地域内大豆种植经营者共同所有。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阿荣大豆”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