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贡米地标登记
GI湖北十堰市综合评分 85

竹溪贡米

米粒细长,腹白少,晶莹透亮,有光泽;炊饭香味浓郁,冷饭不回生。

编号 SINOGI01144 · 粮油 / 大米

竹溪贡米 配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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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信息可信
法定产区

湖北省竹溪县中峰镇、蒋家堰镇、龙坝乡等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GIM 商标
12045538
PGI 产品
2009年第126号
数据编号
SINOGI01144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蛋白质 6.0至7.5%pH值 5.0至7.0

产地范围

湖北省竹溪县中峰镇、蒋家堰镇、龙坝乡等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米粒细长,腹白少,晶莹透亮,有光泽;炊饭香味浓郁,冷饭不回生。

详细介绍

竹溪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北省竹溪县中峰镇、蒋家堰镇、龙坝乡、城关镇、水坪镇、县河镇、新洲乡、兵营乡、汇湾乡等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注册登记信息

GIM 商标12045538
PGI 产品2009年第126号

官方文档

共 4 份 · 点击标题展开全文

竹溪贡米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宜香725、国稻优5号等籼稻品种。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400至800米;土壤类型包括潴育型土壤、黄棕壤、山淤黑土;土壤pH值5.0至7.0,有机质含量≥3.0%,P2O5含量11.0至17.0mg/kg,K2O含量106.0至25.0mg/kg,有效耕作层≥13cm。   (三)栽培管理。   1. 浸种催芽:浸种前晒种1至2天;晒种后结合消毒浸种(水温50℃条件下浸种),消毒后的种子要用清水洗净后再催芽(催芽48小时),种子催芽要把握好高温破胸(35℃至38℃),适温发芽(25℃至30℃),低温炼芽(25℃至20℃)三个关键阶段。   2. 播种:采取直播地膜覆盖技术,4月下旬至5月上旬播种,播种密度每公顷≤31.5万穴,每穴播种催芽后的谷种2至3粒;同时应备地育秧用于补苗,保证苗全苗齐。   3. 田间管理:每公顷施农家肥≥60000kg(折每亩4000kg);采用湿润管理,分蘖期保持厢面膜内湿润即可,严禁串灌深灌;孕穗期和灌浆乳熟期,及时灌水,保证沟里有水,膜面无水。   4. 收获:在水稻成熟后适时收割,按品种单收、单脱、单储藏。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加工工艺。   原料分级→筛选清理→去石→磁选→砻谷→谷糙分离→碾米→去碎米→抛光→色选→成品→包装。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米粒细长,粒型长宽比≥3.0,垩白粒率≤10.0%,腹白少,晶莹透亮,有光泽;炊饭香味浓郁,冷饭不回生。   2. 理化指标:蛋白质6.0至7.5%;胶稠度≥70mm,直链淀粉含量(干基)15.0至20.0%。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6号公告 2009年12月28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10批)的通知
2021年6月29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10批)的通知。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0〕250号)有关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核验,省知识产权局对我省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武汉市索子长河特种水产有限公司”等159家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专用标志下载口令以纸质件形式统一下发至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请上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及时下载并规范印制使用专用标志,主动履行专用标志印制报告义务,提升地理标志运用效能。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台账,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10批)的通知可见相关链接http://zscqj.hubei.gov.cn/fbjd/zc/qtzdgkwj/202106/t20210630_3621427.shtml。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
湖北省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5批)的通知
2021年1月20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5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相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0〕250号)有关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核验,省知识产权局对我省符合新版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湖北汪水堂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产者和“武汉塔耳柿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0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专用标志下载口令以纸质件形式统一下发至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请上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及时下载并规范印制使用专用标志,主动履行专用标志印制报告义务,提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运用效能。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及时将上述使用人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持续强化新版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力度。 附件:湖北省获准使用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名单(第5批)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1月20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5批)的通知可见相关链接http://zscqj.hubei.gov.cn/fbjd/zc/qtzdgkwj/202101/t20210120_3272555.shtml。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
竹溪贡米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来源:商标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 2013年11月6日)

信息综合自公开地理标志登记资料(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