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枸杞地标登记
GI宁夏中卫市综合评分 85

中宁枸杞

鲜果果身棒状而略方,具三棱或四棱,先端钝尖或截平;或呈椭圆形,先端渐尖。鲜果颜色鲜红,味甘甜。干果呈红色或暗红色,果形呈长形而不瘦;果形呈变形而不圆。果身先端有小尖,果脐白色明显。果实皮薄肉厚,口感纯正甘甜,无苦味,无涩味。

编号 SINOGI00399 · 中药材 / 枸杞

中宁枸杞 配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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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已核验
法定产区

中宁县境内东起白马乡西至舟塔乡,南自恩和乡北至枣圆乡约800平方公里区域上。

登记凭证
GIM 商标
1511898
PGI 产品
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
AGI02060
数据编号
SINOGI00399
上市与选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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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品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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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范围

中宁县境内东起白马乡西至舟塔乡,南自恩和乡北至枣圆乡约800平方公里区域上。

品质特征

鲜果果身棒状而略方,具三棱或四棱,先端钝尖或截平;或呈椭圆形,先端渐尖。鲜果颜色鲜红,味甘甜。干果呈红色或暗红色,果形呈长形而不瘦;果形呈变形而不圆。果身先端有小尖,果脐白色明显。果实皮薄肉厚,口感纯正甘甜,无苦味,无涩味。

详细介绍

中宁枸杞本名宁安枸杞,位居宁夏五宝之首,以原产地在中宁县城宁安堡而得名。中宁枸杞是家种名优农产品,是继承我国长期利用野生枸杞的传统经验,在宁安堡一带特殊环境下发展起来的贵重中药材。中宁枸杞通常每年开花两次,夏采者称"夏果",秋采者谓"秋果"。鲜枸杞子色泽艳红,似纺锤形,壮如枣核。经传统工艺加工后,干枸杞子,久贮不腐。外部特征:果实椭圆形,长6~18mm,直径6~8mm。表面鲜红色或暗红色,具不规则皱纹,略有光泽,顶端有花柱痕,另端有果梗痕。质柔润,果肉厚,有粘性,内含种子25~50粒。种子扁肾形,长至2.5mm,宽至2mm,土黄色。气微、味甜、微酸。主要特点:中宁枸杞果实呈纺锤形或椭圆形,两端极小;顶端有凸起的花柱痕,基部有白色的果梗痕。果皮柔韧且薄,果肉柔软,内含多数浅黄色、扁肾形种子。鲜果颗粒较大、籽少、肉厚、鲜艳欲滴、玲珑剔透。干果是长果形、呈椭圆且扁长形,肉质饱满,色泽偏暗紫,有不规则皱折,略具光泽。果脐显白色,尖端有小尖、包装不结块。口味甘甜、回味略带苦涩。性味:性平,味甘。功能:滋补肝肾,益精明目。用于虚劳精亏、腰膝酸痛、眩晕耳鸣、内热消渴、血虚萎黄、目昏不明。采制:夏、秋季果实呈橙红色时采收,晾至皮皱后,再曝晒至外皮干硬、果肉柔软,除去果梗。

注册登记信息

GIM 商标1511898
PGI 产品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AGI02060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第640号公告代替原质检总局2004年第4号公告中“宁夏中宁枸杞及其制品(杞乡春牌、杞冠牌、早康牌、杞王牌)”的相关内容。

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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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维权专项保护行动的通告
各相关经营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严厉制止和打击冒用、滥用“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违法行为,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联合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维权专项保护行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各相关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权益,现就有关事宜,特向各相关经营主体郑重通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21年10月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注册证号为 25565963、25565964、25565965、59676128),商标注册人为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01年1月获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注册证号为1511898),商标注册人为中宁县枸杞生产管理站。2009年4月25日,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枸杞的原产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定区域,以及符合该区域独特自然条件所形成的特定质量与品质。证明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 二、侵权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枸杞产业促进条例》: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或者印制“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二)擅自扩大“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确定的枸杞及其制品使用范围; (三)擅自改变“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表述方式、字体、图案或者颜色等; (四)仿冒、买卖、出租、出借或者擅自转让“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标志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 综上,任何相关经营主体存在上述行为,均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三、排查范围 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已正式委托专业律师团队,联合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维权专项保护行动。目前,已走访西安市、成都市、杭州市、苏州市、上海市的永辉超市、盒马鲜生、大润发等大型商超以及安徽省亳州市各大中草药市场。后续还将会对全国范围内的重点城市、重点商超及市场进行不定期排查。 四、协同共治 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与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诚邀各相关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维权专项保护行动,各相关经营主体采购并销售外包装标注“宁夏枸杞”或“中宁枸杞”产品时,可通过公示的“宁夏枸杞”“中宁枸杞”授权许可企业名单(附件1、2),核查供货经营主体是否获得“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许可,并查验产品包装上是否有“宁夏枸杞”“三标一码”和“中宁枸杞”“四标一码”(附件3),授权属于动态管理,后期名单以官方发布为准。对核查发现的侵权线索及时向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或现场调查律师反馈,由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或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向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法院提起投诉或诉讼。 如各相关经营主体对此次维权专项保护行动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或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沟通。 特此通告。 附件:1.“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名单 2.“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名单 3.“三标一码”“四标一码” 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马利奋联系电话:0951-6836807 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郭卫春 联系电话:0955-5031841 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         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0日                       附件1 “宁夏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名单 1.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 2.宁夏菊花台枸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宁夏润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宁夏正杞红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宁夏玉西枸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6.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7.宁夏全通枸杞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宁夏盛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宁夏农垦南梁农场有限公司 10.宁夏杞果兄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宁夏乌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12.中卫市杞园春枸杞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13.海原县金红园枸杞专业合作社 14.宁夏回乡宝土特产品有限公司 15.宁夏华膳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6.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宁夏)有限公司 17.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 18.玺赞庄园枸杞有限公司 19.宁夏中杞枸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0.宁夏杞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1.中宁县杞福源商贸有限公司 22.宁夏宁杞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3.沙坡头区杞享盛世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4.宁夏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兴杞源(宁夏)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26.中卫市拓寨柯瓜果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 27.宁夏永固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8.宁夏丰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9.银川伊百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0.宁夏华信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2 “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名单 早康枸杞股份有限公司 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 (银川) 宁夏宁安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红枸杞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红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宁夏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中杞枸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大地生态有限公司 玺赞庄园枸杞有限公司 宁夏全通枸杞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县齐力红枣枸杞产业有限公司(成都齐力红食品 有限责任公司) 中宁县凯悦枸杞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县杞玉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大力食品产业有限公司(成都月月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永寿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中宁县农丰枸杞专业合作社 宁夏润鑫源枸杞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贵合源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百事恒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枸杞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县骨杞草枸杞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县春杞枸杞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荣尚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县龙共枸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兴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龙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中宁县茂源枸杞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郝氏粒道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齐荣商贸有限公司 中宁县舟塔乡潘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中宁县吉鼎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中宁县隆原裕民枸杞专业合作社 宁夏福兆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银川) 宁夏杞业世家土特产品有限公司 宁夏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银川) 宁夏源乡枸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宁县杞福源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凯达杞枸杞商贸有限公司 中宁县华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杞里香有限责任公司(银川) 宁夏华信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灵武) 宁夏塞上庄园土特产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县圣康乐枸杞营销专业合作社 宁夏杞益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宁夏回乡宝土特产品有限公司 宁夏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古济堂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盼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杞福源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天元红枸杞科技有限公司 杞滋堂(宁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宁夏健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全通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燊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零零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杞鑫种业有限公司 宁夏杞三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子乙丙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安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尚阳食品有限公司(固原) 宁夏尚鼎杞种植有限公司(银川) 宁夏惠盛泷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齐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红珍枸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宁枸杞品牌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中宁县王小枸农业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宁杞园商贸有限公司 宁夏杞状元食品有限公司 宁夏杞佰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中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九宝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杞之林枸杞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小红雀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百杞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翔澎商贸有限公司 中宁县达战场丽惠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宁夏杞元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中宁县杞百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县金河枸杞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禾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宁枸杞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中宁枸杞。 二、申请人 中宁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舟塔乡、余丁乡、喊叫水乡、徐套乡、太阳梁乡、白马乡以及宁安镇、鸣沙镇、大战场镇、新堡镇、石空镇、恩和镇六乡 六 镇 。 地 理 坐 标 : 东 经 105°16′04″ ~ 106°04′11″ ,北纬 36°54′09″~37°44′19″。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选择用宁夏枸杞的栽培品种作为生产用种。 (二)立地条件  选择地势平坦、有排灌条件、地下水位 1.0m 以下、较肥沃的沙壤、轻壤或中壤地块,土壤含盐量3‰以下,pH值7.5~8.3左右,土层厚度 1m 以上。 (三)栽培管理  1. 栽植。选择连片、道路畅通、排灌方便及时,地下水位在 1.0m 以下,无枸杞种植史或原枸杞栽植地段种植粮食作物 2年以上无板结酸化的地块。 2. 肥水管理。开沟后通施自制腐熟有机肥 6 方/亩以上,商品有机肥 3 吨/亩。栽植 10 天左右,进行漫灌,成活后全年灌水4~5 次。 3. 整形修剪。在肥水充足情况下,幼龄枸杞全年结果枝条量要达到 40 条以上,3 年以上树龄全年结果枝条量要达到 200条以上。为使枸杞树早产和丰产,必须通过修剪提前结束夏果采收,避免高温落花落果和雨水造成裂果,同时促进早发秋条,使秋果实现完整采摘。 4. 病虫害防治。采取综合的防控方法,系统地对全年发生的病虫害进行短、中、长期预测预报,根据测报结果,科学防控,统防统治。 (四)采收  果实成熟 8~9 成,果色鲜红,果蒂松动即可采收,夏果 4-6 天采一次,秋果 7-10 天采一次。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中宁枸杞是长果形呈椭圆且扁长,肉质饱满、外观光亮、柔润;其干果色泽红重,果脐显白色,先端有小尖,包装不结块,味甘甜微带苦涩。 2. 理化指标。枸杞多糖含量范围为 3.17%~5.45%;枸杞总糖含量范围为 39.79%~62.58%。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中宁枸杞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中宁枸杞的检测机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 (第640号)
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条  中宁枸杞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2486号公告准予登记,自2017年1月10日起,依法对中宁枸杞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第二条  为有效保障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正确使用,规范中宁枸杞生产经营秩序,保证中宁枸杞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中宁枸杞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的产地保护范围内,枸杞产品质量符合现行《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DBS64/ 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枸杞》和《DB64/T 1640 中宁枸杞》标准要求,按《中宁枸杞质量控制技术规范AGI2017-01-2060》生产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的中宁枸杞。 第四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由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图案+登记证书编号+企业使用代码组成。 第五条  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宁夏中卫市中宁县辖区内的6乡6镇,地理坐标东经105°16′04"~106°04′11"和北纬36°54′09"~37°44′19",保护面积20000公顷。具体包括:宁夏中卫市中宁县宁安镇、恩和镇、鸣沙镇、新堡镇、大战场镇、石空镇、舟塔乡、余丁乡、白马乡、喊叫水乡、徐套乡、太阳梁乡。 第六条  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宁夏中卫市中宁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唯一证书持有人,对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申请免费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一)生产经营的产品原料和加工成品都产自中宁枸杞登记确定保护的地域范围; (二)已取得枸杞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三)能够严格按照中宁枸杞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产品生产符合《中宁枸杞生产规范》,产品质量符合DB64/T 1640《中宁枸杞》,农残符合DBS64/ 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枸杞》; (四)具有中宁枸杞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五)遵守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 第八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标志使用申请材料: (一)使用申请书; (二)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 (三)自建或对接中宁境内枸杞基地坐标、乡镇公示结果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 (四)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包括产品的抽检报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等)。 (六)签订中宁枸杞质量安全追溯合同,遵照平台管理。 第九条  申请材料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由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报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协议有效期为3年。 第十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通过标志加贴或印刷使用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并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不得转让标志使用权。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将通过zn.s315.net(中宁枸杞甄品溯源监管服务云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名单。 第十一条  标志使用人在印刷农产品地理标志时,应当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产品年产量、标志印刷量及印刷格式应报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备案;购买“全国可追溯防伪加贴型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由标志使用人提交《农产品地理标志可追溯防伪加贴型标识使用征订单》,交由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征订。 第十二条 中宁枸杞产品的包装物应遵循以“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为主体、企业品牌为辅的设计原则,企业品牌字体及商标图案均不得大于“中宁枸杞”品牌字体及公共标识图案尺寸。 第十三条  标志使用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建全中宁枸杞生产、加工、销售可追溯档案及标志使用档案等(保存期五年),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获准使用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生产者或经销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撤销其标志使用权: (一)标志使用人未严格按照中宁枸杞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及加工的; (二)枸杞原料来源或加工区域超出中宁枸杞登记保护范围的; (三)买卖、转让加贴标志的; (四)有证据证明生产经营的产品品质不符合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的品质特征和安全标准的; (五)未按照规定要求建立中宁枸杞标志使用制度及产品可追溯档案、标志使用档案,拒绝接受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以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六)未经许可,标志使用人擅自在其他产品上扩大使用标志,或超过协议期限使用标志的。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凡冒用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对违反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及以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第十六条中宁枸杞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人产品质量下降,对中宁枸杞整体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除取消其标志使用权外,并有权联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规则所指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申请书》《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等,统一使用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制定的规范模板。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则由中宁县枸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管理规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9月30日止。
中宁枸杞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 2000年10月21日
中宁枸杞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中宁县人民政府 中宁枸杞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http://zn.315.net/index.html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4号,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4-01-12   【生效日期】2004-01-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4号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通海萝卜红(滇宝牌)、漾濞大泡核桃、抚仙湖银鱼冷冻制品(抚仙湖牌)、修水青钱柳神茶系列产品(梅山牌)、永丰茶油(绿海牌)、大鄣山茶(大鄣山牌)、莱芜猪、日照生丝(三维牌)、泰安生丝(泰山制丝牌)、莆田龙眼、武夷山正山小种红茶(桐木牌)、兴化桂元(壶兰牌)、宁夏中宁枸杞及其制品(杞乡春牌、杞冠牌、早康牌、杞王牌)和宁夏羊绒制品(圣雪绒牌)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