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登记GI福建泉州市综合评分 85
永春老醋
色泽呈棕褐或棕红色;具有液态发酵永春老醋特有的酯香味,无其他不良气味;入口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杂味;体态澄清,允许有微量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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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产区
福建省永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 GIM 商标
- 70368318
- PGI 产品
- 2002年第7号/2009年第81号
- 数据编号
- SINOGI01126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酒精度 不小于15度
产地范围
福建省永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色泽呈棕褐或棕红色;具有液态发酵永春老醋特有的酯香味,无其他不良气味;入口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杂味;体态澄清,允许有微量沉淀。
详细介绍
永春老醋色泽棕黑;含液态发酵老醋特有酯香味,无麸皮味和其他不良气味;酸味柔和,稍有甜味,不涩而无杂味,回味悠长,体态澄清;总酸≥5.0g/100ml,氨基酸态氮≥0.08g/100ml,可溶性无盐固形物≥1.0g/100ml,总糖≥1.5g/100ml;含以醋酸杆菌为主的活性食用菌落,天然防腐。永春老醋具有性温热,酸而不涩,酸中带甘,醇香爽口,回味生津,久藏不腐、色味更佳且不需外加食盐和防腐剂的特质;并富含十八种氨基酸等营养成分及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发酵微生物,不仅是生活必备的调味品,经常使用能增进食欲,开脾健胃。永春老醋还兼有治疗皮肤病、腮腺炎、胆道蛔虫、痛疸肿毒,祛风逐湿,防治菌痢、感冒,对预防流脑、动脉硬化、高血压等有多种治病妙用。永春老醋不但保持传统特色,而且色、香、味俱佳,产品畅销国内外,与山西陈醋、镇江香醋、四川保宁醋并列为“中国四大名醋”。
注册登记信息
GIM 商标70368318
PGI 产品2002年第7号/2009年第81号
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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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老醋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 糯米:符合GB2715的规定,主要产自保护范围内,淀粉含量不小于72%,含水量不大于12%,不变率小于3.5%,不完善率小于6%,具有糯米正常色泽和气味,无霉变。
2. 红曲米:符合GB4926的规定,糖化率不小于1200mg/g.h,酒精度不小于15%(v/v),颜色呈暗红色,具有红曲米特有香气,无染杂,发酵均匀、完整。
3. 水:酿造用水应取自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二)生产工艺流程。
糯米→浸泡→蒸煮→冷却→红曲糖化酒精发酵→液态醋酸发酵→陈酿→调兑→成品
(三)关键工艺。
1. 红曲糖化酒精发酵:红酒发酵周期需保证30天以上;红酒发酵用水必须是取自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红酒发酵的酒精度控制在10%(V/V)至12%(V/V)之间。
2. 陈酿:
(1)温度控制:陈酿房温度控制在18℃至26℃ 之间。
(2)陈酿时间:按陈酿时间不同分为四级,其中特酿级5年以上,精酿级4年以上,优酿级3年半以上,佳酿级3年以上。
(3)添加物:在陈酿过程中,根据需要可添加按特定工艺炒制的米乌(≤4.0%)、芝麻(≤0.5%)、白糖(≤3.0%)等添加物。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项目 |
要求 |
色泽 |
棕褐或棕红色 |
香气 |
具有液态发酵永春老醋特有的酯香味,无其他不良气味 |
滋味 |
入口柔和,稍有甜味,不涩,无杂味 |
体态 |
澄清,允许有微量沉淀 |
2. 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特酿级 |
精酿级 |
优酿级 |
佳酿级 |
总酸(以乙酸计)(g/100ml) ≥ |
6.5 |
6 |
5.5 |
5 |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
≥ |
2 |
1.8 |
1.5 |
1 |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ml)≥ |
0.1 |
0.1 |
0.08 |
0.08 |
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ml)
≥ |
2.2 |
2 |
1.8 |
1.5 |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81号公告 2009年8月31日)
永春老醋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来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2024年1月6日)
永春老醋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企业名单汇总(截止2020年12月29日)▾
序号 |
企业 |
商标 |
核准许可文件 |
有效期 |
备注 |
1 |
福建泉州市福泉春食品有限公司 |
福泉春 |
地标产品专用标志公告2011年第157号 |
公告日期2011年11月7日 |
|
2 |
福建省永春县金春酿造有限公司 |
桃星牌、南北朝牌、上上吉牌 |
地标产品专用标志公告2011年第157号 |
公告日期2011年11月7日 |
|
3 |
福建永春顺德堂食品有限公司 |
顺德堂 |
地标产品专用标志公告2011年第157号 |
公告日期2011年11月7日 |
|
4 |
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 |
酸梅牌 |
地标产品专用标志公告2011年第157号 |
公告日期2011年11月7日 |
|
5 |
永春县永春老醋有限责任公司 |
桃溪 |
地标产品专用标志公告2011年第157号 |
公告日期2011年11月7日 |
|
6 |
永春县岵山津源酱醋厂有限公司 |
酸梅牌 |
地标产品专用标志公告2015年第159号 |
公告日期2015年12月25日 |
|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 关于福建省安溪龙扬茶业有限公司等120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信息变更的公告〔2020〕7号▾
2020年12月24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福建省安溪龙扬茶业有限公司等120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信息变更的公告〔2020〕7号。
截至2020年12月20日,已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安溪龙扬茶业有限公司等120家企业,因注册登记信息变更、行政区划调整、历史信息错误等原因,原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上述企业已办理相应企业登记变更。现根据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相关规定,对此类企业变更后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予以公告。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福建省安溪龙扬茶业有限公司等120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信息变更的公告可见相关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zt/fjzscq/sbydlbz/202012/t20201224_5500074.htm。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