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薰衣草精油地标登记
GI新疆伊犁州综合评分 85

伊犁薰衣草精油

浅黄色透明液体,香气浓郁。

编号 SINOGI04915 · 综合 /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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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登记信息可信
法定产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三宫回族乡、大西沟乡;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胡地亚于孜乡;伊宁市托格拉克乡;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海努克乡、米粮泉回族乡以及兵团农四师66团、兵团农四师69团、兵团农四师70团等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PGI 产品
2015年第143号
数据编号
SINOGI04915
上市与选购时间

6|7

官方品质指标
pH值 7.0至7.9酯含量 >=3%

产地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三宫回族乡、大西沟乡;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胡地亚于孜乡;伊宁市托格拉克乡;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海努克乡、米粮泉回族乡以及兵团农四师66团、兵团农四师69团、兵团农四师70团等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浅黄色透明液体,香气浓郁。

注册登记信息

PGI 产品2015年第143号

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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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薰衣草精油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要求   1.品种:新薰一号、新薰二号。   2.来源:全部采自产地范围内。   二、立地条件   海拔540至900米;土壤质地为沙壤;pH值7.0至7.9;有机质含量为≥1.5%。   三、栽培管理   1.育苗:采用无性繁殖方法育苗。   2.栽植时间:每年10月。   3.种植密度:每亩1200至1600株。   4.施肥: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25吨。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肥料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管理   采收时间:每年6月底至7月初。   五、加工   1.生产工艺流程:填料→通气→蒸馏→出油→冷凝→静置→分装。   2.关键工艺要求:   (1)蒸馏:采用水蒸汽蒸馏,气压≥1.5Mpa,时间为45至60分钟,必须在采割后12小时内进行蒸馏。   (2)冷凝:将蒸馏挥发物收集到冷凝器中,温度在25℃左右的条件下冷凝。   (3)静置:收集的薰衣草精油必须静置1至2天,不得添加任何其它物质,保证天然蒸馏精油。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浅黄色透明液体,香气浓郁。   2.理化指标:乙酸薰衣草酯含量≥3%。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143号公告 2015年12月4日)

上市时间

上市月份
6|7

信息综合自公开地理标志登记资料(G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