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标登记GI新疆伊犁州综合评分 85
伊犁薰衣草精油
浅黄色透明液体,香气浓郁。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法定产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三宫回族乡、大西沟乡;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胡地亚于孜乡;伊宁市托格拉克乡;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海努克乡、米粮泉回族乡以及兵团农四师66团、兵团农四师69团、兵团农四师70团等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 PGI 产品
- 2015年第143号
- 数据编号
- SINOGI04915
上市与选购时间
6|7
官方品质指标
pH值 7.0至7.9酯含量 >=3%
产地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三宫回族乡、大西沟乡;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胡地亚于孜乡;伊宁市托格拉克乡;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坎乡、海努克乡、米粮泉回族乡以及兵团农四师66团、兵团农四师69团、兵团农四师70团等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浅黄色透明液体,香气浓郁。
注册登记信息
PGI 产品2015年第143号
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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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薰衣草精油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要求
1.品种:新薰一号、新薰二号。
2.来源:全部采自产地范围内。
二、立地条件
海拔540至900米;土壤质地为沙壤;pH值7.0至7.9;有机质含量为≥1.5%。
三、栽培管理
1.育苗:采用无性繁殖方法育苗。
2.栽植时间:每年10月。
3.种植密度:每亩1200至1600株。
4.施肥:每年每公顷施腐熟有机肥≥25吨。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肥料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管理
采收时间:每年6月底至7月初。
五、加工
1.生产工艺流程:填料→通气→蒸馏→出油→冷凝→静置→分装。
2.关键工艺要求:
(1)蒸馏:采用水蒸汽蒸馏,气压≥1.5Mpa,时间为45至60分钟,必须在采割后12小时内进行蒸馏。
(2)冷凝:将蒸馏挥发物收集到冷凝器中,温度在25℃左右的条件下冷凝。
(3)静置:收集的薰衣草精油必须静置1至2天,不得添加任何其它物质,保证天然蒸馏精油。
六、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浅黄色透明液体,香气浓郁。
2.理化指标:乙酸薰衣草酯含量≥3%。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5年第143号公告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