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艾地标登记
GI湖北黄冈市综合评分 85

蕲艾

叶片宽大肥厚,被毛密而长;淡青色或灰白色,色泽一致;香气浓郁。

编号 SINOGI01503 · 中药材 / 艾蒿

蕲艾 配图 2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官方来源已核验
法定产区

湖北省蕲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GIM 商标
72973044
PGI 产品
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
AGI03371
数据编号
SINOGI01503
上市与选购时间

6

官方品质指标
pH值 5.7至6.3
查看官方公告下载公告 PDF

味探中国用于初步核对。购买和溯源时,以原始官方公告为最终依据。

产地范围

湖北省蕲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叶片宽大肥厚,被毛密而长;淡青色或灰白色,色泽一致;香气浓郁。

详细介绍

蕲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湖北省蕲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注册登记信息

GIM 商标72973044
PGI 产品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AGI03371

端午节前后一周,在晴天中午12至14时采收。蕲艾(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第640号公告代替原质检总局2010年第159号公告中“二、蕲艾”及“附件2.蕲艾质量技术要求”。

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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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艾 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菊科植物艾(artemisia argyi levl.et vant.cv)。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黄棕壤,耕层厚度≥25 cm,土壤pH值5.7至6.3,土壤有机质含量≥1.6%。   (三)栽培管理。   1. 繁殖:采用分株繁殖。   2. 栽种:栽种时间2至3月份,每公顷≤83250穴,每穴2至3株。   3.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每公顷施有机肥≥45000kg。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1. 采收期:端午节前后一周,在晴天中午12至14时采收。   2. 采后处理:采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至叶面无水,再脱取艾叶。   3. 干燥:自然阴干,水份≤14.0%。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叶片宽大肥厚,被毛密而长;淡青色或灰白色,色泽一致;香气浓郁。   2. 理化指标:挥发油≥0.8。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159号公告 2010年12月24日)
蕲艾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蕲艾。 二、申请人 蕲春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湖北省蕲春县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种源 菊科植物艾(artemisia argyi levl.et vant.cv)。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黄棕壤,耕层厚度≥25cm,土壤 pH 值 5.7~6.3,土壤有机质含量≥1.6%。 (三)栽培管理 1. 繁殖。采用分株繁殖。 2. 栽种。栽种时间 2 月-3 月份,每公顷≤83250 穴,每穴2~3 株。 3.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每公顷施有机肥≥45000kg。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1. 采收期。端午节前后一周,在晴天中午 12-14 时采收。 2. 采后处理。采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至叶面无水,再脱取艾叶。 3. 干燥。自然阴干,水份≤14.0%。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叶片宽大肥厚,被毛密而长;淡青色或灰白色,色泽一致;香气浓郁。 2. 理化指标。挥发油≥0.8。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蕲艾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蕲艾的检测机构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 (第640号)
蕲艾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来源:商标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 2024年12月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 关于核准平遥县晋膳美食品有限公司等143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420号)
2021年5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核准平遥县晋膳美食品有限公司等143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420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平遥牛肉、沁州黄小米、山西老陈醋、东辽黑猪、赣南脐橙、高安腐竹、钧瓷、信阳毛尖、笔架鱼肚、丹江口翘嘴鲌、黄梅堆花酒、金丝桐油、京山桥米、罗田板栗、蕲艾、伍家台贡茶、羊楼洞砖茶(洞茶)、秭归脐橙、合川桃片、龙安柚、固原黄牛、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22个产品的143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平遥县晋膳美食品有限公司等143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420号)可见相关链接https://www.cnipa.gov.cn/module/download/down.jsp?i_ID=159235&colID=74。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 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9批)的通知
2021年5月25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9批)的通知。   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0〕250号)有关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数据管理系统核验,省知识产权局对我省符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要求的“湖北黄梅堆花酒业有限公司”等27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和“利川市巴人红茶业有限公司”等35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专用标志下载口令以纸质件形式统一下发至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请上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及时下载并规范印制使用专用标志,提升地理标志运用效能。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名单(第9批)的通知可见相关链接http://zscqj.hubei.gov.cn/fbjd/zc/qtzdgkwj/202105/t20210526_3560869.shtml。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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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月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