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佛茶地标登记
GI浙江舟山市综合评分 85

普陀佛茶

条索

编号 SINOGI01228 · 茶叶 / 绿茶

普陀佛茶 配图 2普陀佛茶 配图 3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官方来源已核验
法定产区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GIM 商标
4828148
PGI 产品
第625号
AGI 农产品
AGI00777
数据编号
SINOGI01228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当前条目暂无结构化理化指标,可继续查看质量技术要求全文。

查看官方公告下载公告 PDF

味探中国用于初步核对。购买和溯源时,以原始官方公告为最终依据。

产地范围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条索

详细介绍

普陀佛茶生产历史悠久,普陀山种茶大约始于一千多年前的唐代或五代十国时期,据明李日华《紫桃轩杂缀》记述:“普陀老僧,始余小白岩茶一裹,叶有白茸,论之无色,徐饮觉凉透心腑”僧曰:“木岩茶至上、六后,专供(观音)大士,僧得啜者寡矣”。《浙江通志》引《定海县志》记载:“定海之茶,多山谷野产。……普陀佛茶可愈肺痈血痢,然亦不甚多得。”至清朝光绪年间,被列为贡品。普陀佛茶于1984年首获浙江省名茶称号,1999年经浙江省第三次省级名茶复评,再获“浙江省名茶”证书。2010年,普陀被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授予“佛茶之乡”荣誉称号。先后多次在国际、国内茶博会、农博会上获金、银奖,并被中国茶叶博物馆收藏,是中华茶文化与佛教文化完美结合的杰作和代表。

注册登记信息

GIM 商标4828148
PGI 产品第625号
AGI 农产品AGI00777

官方文档

共 1 份 · 点击标题展开全文

普陀佛茶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普陀佛茶。 二、申请人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定海区的城东街道、环南街道、解放街道、昌国街道、盐仓街道、临城街道、白泉镇、干览镇、马岙镇、小沙镇、岑港镇、双桥镇、金塘镇、北蝉乡;普陀区的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勾山街道、展茅街道、朱家尖街道、桃花镇、六横镇、登步乡;岱山县的高亭镇、东沙镇、岱东镇、岱西镇、衢山镇、秀山乡。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以鸠坑群体种和迎霜、浙农 113 等无性系良种为主。 (二)立地条件 有机质含量≥1.5%,土壤 pH 值 4.5~6.0。 (三)栽培管理 1. 种植时间。秋季种植时间为 10 月下旬至 11 月下旬,春季种植时间为 2 月中旬至 3 月上旬。 2. 种植密度。单行条植 4 万~5 万株/公顷,双行条植8 万~9 万株/公顷。 3. 施肥。每年施腐熟有机肥≥15 吨/公顷。 4. 茶树修剪。根据树龄、长势和树型要求分别采用定型修剪、轻修剪、深修剪和台刈等方法,培养优化高产树冠。 (四)采收 3 月中旬至 5 月上旬采摘,以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二叶为主,提手采,芽叶完整。 (五)加工工艺 鲜叶摊青→杀青→揉捻→初烘→搓团提毫→焙烘。 加工要点: 1. 鲜叶摊青。薄摊均匀,厚度≤2cm,时间 6-12 小时,至含水率约 70%,芽质变软,显露清香。 2. 杀青。锅温 260~320℃,杀青 1.5-2 分钟,至色泽由鲜绿转为暗绿,无青草味、茶香显露,手握有轻微刺手触感,折之不断有弹性。 3. 揉捻。锅温降至 80~90℃,揉捻 15-20 分钟。手工成条率约 70%,揉捻机成条率约 80%。 4. 初烘。温度 100~120℃,茶叶均匀薄摊,初烘 5 分钟左右。 5. 搓团提毫。锅温 60~70℃,经过反复搓、抖散、解块等过程,两手轻搓、轻放,直至白毫显露,含水量下降至约 10%。 6. 焙烘。将茶叶匀摊在干燥清洁的毛边纸上,放在锅中焙烘,至含水量≤6.5%。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普陀佛茶按质量等级分三个级别,特级(一等、二等)和一级、二级。 (1)特级一等。似螺似眉、茸毫披露、匀净、嫩绿,清香持久,鲜嫩爽口,嫩绿明亮,幼嫩成朵、嫩绿、明亮、匀齐。特级二等。似螺似眉、茸毫披露、匀净、嫩绿,清香持久,鲜嫩爽口,嫩绿明亮,细嫩成朵、嫩绿、明亮、匀净。 (2)一级。条形卷曲、显毫、尚匀、绿翠,香高持久,尚鲜醇,尚绿明亮,细嫩显芽、绿、明亮、尚匀。 (3)二级。条形卷曲、略显毫、尚匀、绿润,香高,醇和,绿亮,尚嫩显芽、少明亮、尚匀。 2. 理化指标。水分(%)≤6.5,总灰分(%)≤6.5,粗纤维(%)≤15,水浸出物(%)≥34,粉末(%)≤1.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普陀佛茶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舟山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普陀佛茶的检测机构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第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