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河萝卜 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登记产品的地域范围、独特自然生态环境、特定生产方式、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标志使用规定等要求。本规范文本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后即为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各相关方必须遵照执行。
一、 地域范围
坡河萝卜分布在郏县长桥镇境内,涉及坡河、郑桥、大李楼、闫楼、李常庄、花里赵、时庄、坡赵8个行政村.其保护范围地理坐标为北纬33.95°-33.98°,东经113.38°—113.40°。适宜种植面积4000公顷,年产量18万吨。
二、 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一)自然环境与资源概况
1、地理位置:郏县地处河南省中西部,属豫西山区向豫东平原过度地带。东接襄城县,西邻汝州市,南依平顶山,北邻禹州市。地形地貌:地形呈马鞍形,东南、西北部高,中部低。东南部为外方山余脉,中部为北汝河冲积平原,沃野坦荡。全县最高点为西北边陲郏、汝、禹三县交界处的三管山,海拔790.8米;最低点为东部的郑桥村,海拔81米。
2、气候与气象:气候属暖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境内历年来的风向,春季多东北风和偏东风,夏季多偏东风,秋季多为东北风和偏西风,冬季以偏北风为主。
年平均气温14.6度,极端最高气温43.7度,最低-17.8度。年平均降水量678.6毫米。7—9月份的降水量占全年的70%左右。高温期与多雨其同步,十分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境内多年平均日照时数有2231.2小时,年平均日照率是50%,年最多日照时数为2490小时,最少日照时数为2059小时。
3、水文状况:该区域地表水有自然降水和入境水两部分。年均总量共96052万立方米,偏枯年为53697万立方米。可利用量年均2291立方米,偏枯年为1546立方米。地下水源总量年均12227万平方米,偏枯年为9564万立方米。可利用量年均10470万立方米,偏枯年为8184万立方米。
4、土地资源:境内土壤有3个土类、6个亚类、16个土属,37个土种。本样本点为砂姜黑土。《灰质粘质厚复黑老土》。全县总土地面积110.55万亩,人均2.26亩。用地结构是:毛耕地76.41万亩,占土地面积的70.65%。
三、 特定生产方式
各地气候条件不同,种植的时间也不一样,品种不同,种植要求也不一样,“坡河萝卜”主要是以秋冬种植为主.
(1)选种
萝卜种子在种株上成熟相差很大,种子的大小饱满程度也有差异,为使出苗整齐,苗全苗壮,采用个体均匀,饱满,健全的种子,淘汰瘪、碎、霉变的陈种子,用当年或上年精选的种子。
(2)产地选择与要求
选择远离污染源并且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区域,产地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5010—2002﹚标准。坡河萝卜生产地域主要分布在马皇河两岸,产地远离城区,空气清新,水质优良,土质疏松肥沃。
(3)播种
播种前整地要深耕、晒土、平整、均匀施肥,一般每亩施腐熟厩肥3000公斤,整畦起垄,一般畦高20厘米,畦宽1-1.5厘米,沟宽30厘米,播种时间可以在8月上旬或中旬,播种方式可以撒播或穴播,撒播用种量1.5斤/亩,播后覆土10厘米,穴播行距30-35厘米,穴距25-30厘米,每穴3-4粒。
(4)管理
1、及时间苗:一般播种后密度较大,所以需要早间苗,稀留苗,晚定苗,除病苗留壮苗,每亩可保留8000株左右为宜。
2、合理水肥:根据种植基地特定土壤,一般不需要浇水,确遇到有持续干旱,应采取喷灌或滴灌,以防基部倾斜,萝卜在发芽期、幼苗期、莲座期、肉质根生长期,对氮、磷、钾的需求不同,在基肥施足情况下,一般不再追肥,在进入肉质膨大期,视长势可施复合肥10-15公斤/亩,在采收前20天左右,可用0.2%磷酸二氢钾进行叶面喷洒,可提高萝卜品质。
3、病虫草防治:萝卜的主要病害有病毒病、霜霉病、白斑病、 黑腐病等,在种子选育和种子处理过程中都有严格要求,秋冬种时温度逐渐降低,一般不会发生病害,一旦发生,使用生物药剂防治。萝卜的虫害有菜蛾、菜蝗、菜蚜、夜蛾等,一般采用人工配剂(尿洗合剂、苦楝汁液)、生物药剂和诱杀兼防。草害在芽前封闭处理后一般不会发生,如有极少的阔叶草出现,人工拔除即可。
四、 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
(1)外在感官特征:
标准坡河萝卜为圆柱型,色青,表面光滑,青头在三分之二以上,单个重量600-1200克。
(2)内在品质指标:
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测定,坡河萝卜含蛋白质0.9%-1.1%,可溶性总糖3%-4%,含水分>93%,每千克酸类总和6-8克,铁0.7-0.9毫克,锌0.7-0.8毫克,钠16-18毫克,钙350-370毫克,镁83-85毫克,钾1.7×10³-1.8×10³毫克,总磷1.8×10²-1.9×10毫克,每百克含维生素C 20-21毫克,维生素B10.012-0.015毫克,维生素B20. 012-0.016毫克,为水果型。
(3)安全要求:
产地环境条件必须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NY5010—2002﹚标准,产品质量也必须符合《无公害食品•根菜类蔬菜》﹙NY5082—2005﹚标准,禁止使用未依法登记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推行标准化生产,切实保障萝卜质量安全。
五、 标志使用规定
(1)分级:
坡河萝卜一般分为精品和普通的两个等级,精品指单个萝卜重量400-600克,青头在三分之二以上,无畸形,无损伤。
普通品指单个重量大于或小于精品,青头不足三分之二,有损伤,有畸形。
(2)包装标识:
包装主要采用彩色纸盒和箱式包装为主,包装材必须符合国家强行性技术规范要求。产品有明确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者及销售者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净含量及生产日期。
(3)标识: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坡河萝卜”名称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4)贮藏:
坡河萝卜的贮藏,一般采用沟藏、窑藏和库藏。库藏温度要求0-3℃,水分零损耗,也可采用不采收覆盖。
(5)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高温,雨淋,做好防冻工作。
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告 第2046号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