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归地标登记
GI甘肃定西市综合评分 85

岷归

色泽黄棕色;口感甘、辛。

编号 SINOGI00110 · 中药材 / 中药材综合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官方来源已核验
法定产区

甘肃省岷县西寨、清水、十里等2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GIM 商标
3352037
PGI 产品
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
AGI02003
数据编号
SINOGI00110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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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范围

甘肃省岷县西寨、清水、十里等2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色泽黄棕色;口感甘、辛。

注册登记信息

GIM 商标3352037
PGI 产品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AGI02003

岷县当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岷县当归(农产品地理标志)。 岷县当归(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第640号公告代替原质检总局2002年第133号公告中“岷归及其制品(岷州牌、顺和牌、华兴牌、岷归牌、洮鸿牌、老家货牌、汇利牌)”的相关内容。

官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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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当归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岷县当归。 二、申请人 岷县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岷县的西寨镇、清水乡、十里镇、岷阳镇、寺沟乡、秦许乡、麻子川乡、茶埠镇、禾驮乡、梅川镇、西江镇、中寨镇、维新乡、蒲麻镇、闾井镇、申都乡、马坞乡、锁龙乡,共计 18个乡镇的 310 个村。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岷县当归。 (二)立地条件  海拔 2100~3400m 的特定区域。气候高寒阴湿,年平均气温 4~6℃,≥0℃年有效积温>2300℃,年降雨量 500~650mm。土层深厚,疏松的砂质土壤,pH 值 5.5~7.0。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 (1)采种 在 3 年生岷县当归植株上采集籽粒饱满,无病虫害、无损伤的种子。种子含水量≤15%,纯度≥90%,发芽率≥70%。 (2)整地施肥 5 月中旬至 5 月下旬,整地施肥,施有机肥 3600kg/hm2~4500kg/hm2,翻耕,耙平做畦,畦面宽 100~120cm,畦间距25~30cm、畦高 10~20cm。 (3)播种 春季播种。条播时,在已整平的畦面上,先开浅沟,深3~5cm,宽 10~12cm,播幅 5cm 左右,覆土厚度 0.2~0.3cm。播种完成后,立即用小麦秸秆或其他禾本科植物秸秆均匀覆盖,覆盖厚度约 3cm,适当用树枝围住覆盖物。 (4)苗期管理 播后 20 天左右出苗。苗出齐后开始除草,待苗长出真叶,阴天揭去遮盖物。去弱留强苗,株距以 1cm为宜。7月-8月,结合病虫害防治,用叶面肥喷雾追肥 2~3 次。 (5)起苗 9 月下旬至 10 月上旬起苗。将挖起的苗子上的叶子去掉,保留 1cm 的叶柄。挖出的苗子捡除病、残、伤、烂苗后,按50%~60%带土量,大约 70~80株扎成一小把,晾苗 10-15天。 (6)种苗贮藏 10 月下旬至 11 月上旬,在通风、背阴的室内按照一层生土一层苗把的贮藏法进行贮藏。 2. 移栽。 3 月下旬至 4 月中旬,选择苗茎在 0.3~0.5cm的优质种苗移栽,株行距以 25cm×25cm~25cm×30cm 为宜,保苗密度为8000~10000 穴/hm2。每穴栽两株当归苗,大小苗各栽 1 株。两苗距离 1~2cm,苗头与地膜高度一致即可,苗头覆土 5cm 左右,封严膜孔。 3. 田间管理。 (1)中耕除草 5 月上旬至 5 月中旬,除草、放苗;6 月中旬至 6 月下旬,中耕除草并封严膜穴。 (2)间苗拔薹 7 月上旬至 7 月中旬剪除抽薹株并中耕除草,每穴保苗 1 株,保苗 9~12 万株/hm2。 (3)追肥 6 月中旬,视当归长势在下雨前追肥 1 次。 (4)灌溉 根据土壤墒情和当归生长情况适时灌溉。 (四)采收  10 月下旬至 11 月上旬,霜降后当归叶片变黄枯萎时割去地上部分,揭去地面废膜,晾晒地面 5-7 天后采挖。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表面呈棕色或棕褐色;断面呈黄白色,木质部色较淡,形成层环黄棕色。全归呈圆柱形,下部有支根,长15~25cm,具纵皱纹、横长皮孔样突起;根头(归头)直径1.5~4cm,具环纹,上端圆钝,或具数个明显突出的根茎痕,有茎和叶鞘的残基;主根(归身)表面凹凸不平;支根(归尾)直径 0.3~1cm,上粗下细,多扭曲,有少数须根痕;质柔韧,皮部厚,有裂隙和多数棕色点状分泌腔。有浓郁的香气、味甘、辛、微苦。无虫蛀、发霉及其他物质污染等异常现象。 2. 理化指标。药材水分≤15.0%,浸出物≥50.0%,挥发油 ≥0.4% ,阿魏酸( C10H10O4 ) ( 以 干 燥 品 计 )(%)≥0.060%。药材除横切面外,总灰分≤7.0%,酸不溶性灰分≤2.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岷县当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甘肃省定西市岷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岷县当归的检测机构由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 (第640号)
岷县当归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
(来源:商标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公告 200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