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苞茶地标登记
GI浙江杭州市综合评分 85

建德苞茶

色泽嫩绿鲜润、汤色嫩绿明亮、嫩香、滋味鲜醇、叶底细嫩成朵形似兰花。

编号 SINOGI00842 · 茶叶 / 绿茶

建德苞茶 配图 2建德苞茶 配图 3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官方来源已核验
法定产区

浙江省建德市现辖行政区域

登记凭证
GIM 商标
6545284
PGI 产品
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
AGI03130
数据编号
SINOGI00842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当前条目暂无结构化理化指标,可继续查看质量技术要求全文。

查看官方公告下载公告 PDF

味探中国用于初步核对。购买和溯源时,以原始官方公告为最终依据。

产地范围

浙江省建德市现辖行政区域

品质特征

色泽嫩绿鲜润、汤色嫩绿明亮、嫩香、滋味鲜醇、叶底细嫩成朵形似兰花。

详细介绍

建德苞茶外形呈月弯条、花苞形;汤色嫩绿明亮;香气幽香清甜;滋味鲜醇回甘;叶底嫩匀成朵。其典型品质特征为“月弯条、花苞形、清甜香”。

注册登记信息

GIM 商标6545284
PGI 产品2025年第640号公告
AGI 农产品AGI03130

建德苞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第640号公告代替原质检总局2008年第56号公告。

官方文档

共 2 份 · 点击标题展开全文

建德苞茶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一、地理标志产品名称 建德苞茶。 二、申请人 建德市人民政府。 三、产地范围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洋溪街道、更楼街道、下涯镇、杨村桥镇、乾潭镇、梅城镇、三都镇、大洋镇等 9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四、质量要求 (一)品种 品种选用鸠坑适制良种。 (二)立地条件 空气、水质、环境按 NY5020 执行。土壤 pH 值 4.0~5.5,活性钙含量低于 0.2%,土层深度 80cm 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1.0%,地下水位在离地表 100cm 以下。茶园地面坡度应在25°以下。做好排蓄水系统等其他生态建设。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无性繁殖。 2. 种植。秋季和春季种植。单行条植或双行条植:单行条植行幅 150cm,丛距 30cm,每丛定植 2 株,每公顷基本苗 4万~5 万株;双行条植:行幅 150cm,小行距 30~40cm,丛距30cm,每丛定植 2 株,茶丛交错排列,每公顷基本苗 8 万~9 万株。 3. 土壤管理。每 2 年检测一次土壤肥力,改良一次土壤。 春耕,深度 10cm 左右;秋耕,深度 20~25cm,结合施入以有机肥为主的基肥。采用地表覆盖等措施提高茶园的保土蓄水能力,并抑制杂草生长。 4. 茶树修剪。幼树进行三次定型修剪,生产树修剪则在头轮茶结束后及时进行。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采摘期为春季。根据质量要求,鲜叶标准为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二叶开展。禁止捋采和抓采,保持鲜叶芽叶完整、新鲜、匀净,不夹带杂质。不得采鱼叶、蒂头、雨水叶、病虫叶、破损叶、紫色叶。 (五)加工 1. 加工流程。杀青、揉捻、理条、整形、提香 5 道工序。 2. 加工要点。杀青锅温 120~140℃,锅温降到 90~100℃时杀青叶不起锅开始揉捻;原锅中理条,温度控制在 80~100℃;整形时锅温 50~65℃,出锅摊凉后提香;提香时,锅温加至 80℃,茶叶整体受热后,提升锅温至 110℃闻之有浓厚茶香味即可出锅。上述全部工序均可以机械替代。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特级:一芽一叶初展,挺直紧秀略扁,嫩绿鲜润,银毫显露,大小匀齐重实,匀净,嫩绿明亮、清澈,嫩香持久富有清香,鲜醇回甘,细嫩成朵,形似兰花匀齐,色泽嫩绿明亮。 一级:一芽一叶开展、二叶初展,挺秀略扁,嫩绿尚鲜润,匀整,洁净,绿明亮,嫩香浓郁,鲜醇,细嫩成朵,绿明亮。 二级:一芽一叶开展、二叶初展,挺秀略扁,黄绿润,尚匀整,尚洁净,绿明亮,嫩香尚持久,醇厚,细嫩成朵,黄绿明亮。 2. 理化指标。水分≤6.5%,总灰分≤6.5%,水浸出物≥36%,粗纤维≤14%,粉末≤1.0%,游离氨基酸≥2.0%。 3. 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专用标志使用 建德苞茶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浙江省建德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建德苞茶的检测机构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 (第64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 关于注销北京亿品种植园专业合作社等107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第398号)
2020年1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注销北京亿品种植园专业合作社等107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第39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因企业已注销等情形,决定注销北京亿品种植园专业合作社等 107 家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现将名单公布。   关于注销北京亿品种植园专业合作社等107家企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的公告(第398号)可见相关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ttach/0/09efc66da8b34a34a4c852c9b02bab61.pdf。   更多内容可浏览全国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信息网(https://www.sinogi.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理标志原产地特产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