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油菜籽地标登记
GI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综合评分 85

呼伦贝尔油菜籽

呼伦贝尔油菜籽,双低高含油。角果密,结荚多,籽粒饱满,种皮呈黑色、暗褐或红褐色,少数暗黄色,油量较高。

编号 SINOGI02569 · 粮油 / 油菜籽与菜籽油

呼伦贝尔油菜籽 配图 2

选购验真卡

购买前核对产区、登记号与官方品质要求。

登记信息可信
法定产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等13个旗市区。

登记凭证
AGI 农产品
AGI00649
数据编号
SINOGI02569
上市与选购时间

不同产区和年份可能有差异,购买时请核对当年产季。

官方品质指标

当前条目暂无结构化理化指标,可继续查看质量技术要求全文。

产地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等13个旗市区。

品质特征

呼伦贝尔油菜籽,双低高含油。角果密,结荚多,籽粒饱满,种皮呈黑色、暗褐或红褐色,少数暗黄色,油量较高。

详细介绍

呼伦贝尔油菜籽,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呼伦贝尔油菜籽产区集中在大兴安岭及岭西的森林与草原过渡地区,地处高纬度、高海拔、气候温凉、昼夜温差大,日照时间长、有效积温利用率高,非常适宜油菜籽的生长发育,有利于油料作物脂肪的积累。呼伦贝尔油菜籽具有“高油、低芥酸、低硫甙”特征。201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呼伦贝尔油菜籽”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注册登记信息

AGI 农产品AGI00649

官方文档

共 1 份 · 点击标题展开全文

呼伦贝尔油菜籽 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本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定了呼伦贝尔油菜籽地域范围、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特定生产方式、产品典型品质特性特征和标志使用规定等要求。本规范文本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后即为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各相关方必须遵照执行。     1  地域范围     呼伦贝尔油菜籽农产品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包括以内蒙古海拉尔垦区16个农牧场为主施业区,地域保护范围涵盖呼伦贝尔市13个旗市区,即海拉尔区、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1′~126°04′、北纬47°05′~53°20′高纬度地带之间,大兴安岭山地东西两侧,及向呼伦贝尔大草原过渡地段。地域保护总面积300万亩,年产量50万吨。     2  独特自然生态环境     呼伦贝尔油菜籽产地呼伦贝尔市处于东部季风区与西北干旱区的交汇处,是大兴安岭-蒙古高原过度带,多变的气候条件、复杂的地形条件、兼以额尔古纳河水系对地形纵横切割,形成多样的景观生态类型,生长着丰富的植物区系,具有较高的生态服务价值和生产资源价值,是我国重要的自然生态遗产之地。     产地土壤以黑土、黑钙土、暗棕土和草甸土为主,土质肥沃,自然肥力高,土壤表层深度为35-50厘米,有机质含量丰富约为2-4%。土壤结构:团粒占45%,粘体占25%,紧体占30%;PH为7-9,盐分0.15-0.20,氮0.02-0.04%,磷0.011-0.012%,钾0.08-0.15%。土壤肥沃,对植物生长发育极为有利,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粮油生产基地。呼伦贝尔岭东区位半湿润性气候,年降水量在500—800mm;岭西区为半干旱性气候,年降水量为300—500mm。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年平均气温在-5℃~2℃,昼夜温差大,日照充足,有效积温1900—2300℃,平均年无霜期在90~120天左右,日照时数为2500~3100小时,有效积温利用率高,无霜期短,雨热同季的特点为农作物的生长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呼伦贝尔地区水资源丰富,水质达到NY/T5016-2001标准,良好的自然资源为呼伦贝尔油菜籽优良的品质创造了先天条件,极有利于油菜籽的生长。     3特定生产方式     呼伦贝尔油菜籽的生产方式按照《呼伦贝尔双低油菜籽生产技术规程》执行。     4 产品品质特色及质量安全规定    (1)外在感官特征:呼伦贝尔油菜籽,双低高含油。角果密,结荚多,籽粒饱满,种皮呈黑色、暗褐或红褐色,少数暗黄色,油量较高。    (2)内在品质指标:平均芥酸含量不高于1%,硫甙含量不高于26微摩尔/克,含油量一般为42%~46%。不饱和脂肪酸脂肪酸≥90%,亚油酸含量≥17.8%,亚麻酸含量≥8.5%。副产品菜粕硫甙含量11-27.73微摩尔/克,蛋白含量≥38%。    (3)安全要求:符合NY/T 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准则、NY/T 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2000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及NY/T 415-2000 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籽标准的安全要求。     5  标志使用规定     地域范围内的呼伦贝尔油菜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及生产经营呼伦贝尔油菜籽下游相关产品的加工企业,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在其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呼伦贝尔油菜籽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     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告 第1675号 2011年11月15日